返回第一百六十四章——最擅长逃跑的人(1 / 2)如醉寒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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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尔市出发,一路北上的埃德蒙,很快进入到了被英格兰人占领的诺曼底地区。

早在1346年时,随着法兰西在斯鲁伊斯海战和克雷西会战惨败,最富庶的整个法兰西北部地区,就变成了英格兰人的领地。

英王爱德华三世,将这些土地,分封给在战斗中英勇杀敌的贵族们,以期能够用久占据这里。

至此,诺曼底和加莱地区,就不得不改旗易帜,成了别人家的地盘。

本来,他对这两个非常富庶的地区,毫无任何想法,因为目前实力不济,没有强大的海军,无法与英格兰的五港同盟对抗,更别提得到制海权了。

所以,即使利用先进的火器和战术,顺利攻破了诺曼底和加莱的城堡,击溃了驻守的英军,占据了这两个富庶的地区,也没法儿解决来自海上的威胁。

只要英格兰人愿意,他们随时都能选择在埃德蒙防守薄弱的地方登陆,就像埃德蒙在布列塔尼战役中那样,通过不断地袭扰埃德蒙的常备军,来取得整场战役的胜利。

毕竟,距离这两个地区一个海峡之隔的,就是英格兰岛,依靠五港同盟的船只,英格兰人可以出入自由。

事实上,五港同盟的海军实力,在当时的欧洲来看,并不是不可战胜,随着气候洋流的变化,这五个重要的港口,面临着被泥沙阻塞的麻烦,从而导致海港的水域不畅,经常发生船只搁浅的状况。

按照历史进程来讲,直到1588年英国海军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之后,他的海军才真正登上了欧洲海军的巅峰,现在距离1588年,还有231年。

随行的安茹公爵路易一世,第一个发现了被农奴们占领的鲁昂市,他兴奋地骑着战马,来到埃德蒙的身旁道。

“尊敬的亲王殿下,您快看呐,前面就是原诺曼底公国的公都鲁昂市了,按理来说,它应该也是诺曼底亲王国的国都,这儿气候湿润,拥有着美丽的海峡风光。

而且土地非常富饶,可以种植对土地十分挑剔的小麦,每邦尼尔的产量,也比法兰西其他地区要高出两三成之多,只可惜它被可恶的英格兰人夺走,现在又被那些肮脏下贱的农奴占领,您一定要将它夺回来才行!”

安茹公爵路易一世是法王约翰二世的次子,摄政王查理的弟弟,他在参加普瓦捷会战的时候,因为性格懦弱,见势不妙之后选择了逃跑,幸运地躲过了被英格兰人俘虏的命运。

他的老爸约翰二世却被英格兰人俘虏,1360年时,摄政王查理与英王爱德华三世签订了不列丁尼条约,因为法国赎金不够,他作为交换约翰二世的人质,被抵押给了英格兰。

不过,这哥们可能拥有一个隐藏的逃跑天赋,被迫去伦敦当人质后,在法国没有缴清赎金的情况下,又成功地逃回了法国。

愤怒的约翰二世认为这个儿子毫无骑士精神,丢进了瓦卢瓦家族的脸面,居然主动回到伦敦当俘虏,直到病逝也没有回来。

埃德蒙当然熟知这段有趣的历史,他也知道,这次摄政王查理派他跟着自己,就是为了锻炼胆识,能像一个真正的贵族那样,勇敢地在战场上与敌人搏斗,而不是见势不妙便拔腿就跑。

所以,他看着这个鼻子很大,白白净净的小胖子,认真地点点头,决定跟安茹公爵开个玩笑。

“噢……您说的太对了,尊敬的公爵先生,正好此行我携带了克虏伯巨炮,经过一些简单的升级,它现在的射程接近三公里,不如就由您来负责指挥炮兵营,展开首场攻城战吧?”

安茹公爵立刻摇晃着肥硕的脑袋,自来卷的淡金色披肩秀发,随着脑袋来回摇摆,看上去非常有趣,他用畏惧的语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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