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来,你心中怨气很重!”苟政轻言细语的。
“不敢!”似乎是苟政这态度与言语的转变,苟威反而拿捏起来了,语气很冲。
苟政仍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继续问道:“那就是了!可知,我为何要这般严厉惩治你?”
“不就是灭了那孟氏满门?”苟威道。
“若只是杀个把人,我又岂会斤斤计较?”苟政冷冷道。
苟威明显察觉到了苟政语气的变化,心头竟下意识地跟着紧张起来,抬眼正撞见苟政那冷漠的表情与目光。
以一种审视的目光,看了苟威一会儿,苟政身体微微前倾,直直地盯着他,缓缓说道:“我知你苟威,是因大兄之令,方才服从于我,口服未必心服。
但是,我给你一句忠告。在族,我是主,你是仆;在军,我是帅,你是将。族有族规,军有军法,今后,倘若你再敢违抗我的命令,公然犯上,就不是二十杖这么简单了!
今日之事,我会永远记住!这份教训,希望你也不要忘记!”
这大抵,是苟政向这些桀骜部将,发出最严厉的一次警告,震慑力还是很足的,至少苟威明显震住了,几度张嘴欲言,但都被苟政的眼神吓得憋回去了。
“军主的位置,我暂时给你留着,好好养伤,待痊愈之后,戴罪立功,这一军之主,就还是你!须知,不只是我,那些新附将士,也都盯着你的表现!”
“从孟氏堡带回之缴获,我只要一半,剩下的,作为你与苟侍两部的犒赏,以安众心......”
说完,苟政转身即去,没走两步,又回过头来,注视着苟威,面无表情地提醒道:“从今以后,军纪军法,给我好生拾起来!
好自为之吧......”
一直到确认苟政离开,那两名部将又重新进得营房,苟威方才长长地舒了口气。二人也是一副后怕的模样,苟威不由骂道:
“你们这两个蠢材,怎么安排岗哨的?人都走到门口了,竟一无所觉,那些话,全然让他听去了.....”
部将有些委屈:“他毕竟是将军,未有交待,下面的部卒,岂能防备阻拦?”
“军主,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另一人疑虑道。
“怕甚?”苟威兀自嘴硬:“虚有其表罢了,今夜还不是来安抚我!夺了我军主之位,却不敢夺我兵权,有什么可担忧的?
真逼急了,我带人东去寻族长,他又能奈我何?”
苟威如此硬气,部将们也安心不少,附和道:“军主所言甚是,将军也还需我们打仗、掠粮,若失了军主,他怕是后悔莫及......”
“好了!”对此,苟威又有些不耐烦地打断道:“今后都给某小心着点,我观这苟三郎,不是戏言,再犯到他手里,只怕人头当真不保了!
此前,你看他是怎么对付梁导的吧!这个阴人......”
这话一出,苟政对付梁导的那些阴谋与手段,再度浮现于脑海,三个人都不禁感到后背发凉。
苟政这边,头顶弯月,脸色阴沉地返回弘农县衙,一路默然,压抑的情绪,让所有随从都不敢多嘴出声。
从单独掌军以来,苟政就一直琢磨着,要加强军纪军法的建设,提高战斗力的同时,也提高自己对部曲的掌控。但一直以来,既碍于威望不足,也因为手中真正掌握实力的薄弱,导致他诸多想法,难以成行。
直到此番东进,有“潼关之变”的积累,苟政方才尝试着,将自己的意志向部曲们推行下去。但显然,这个尝试,并不成功,而带头表现出抗拒的,恰恰是他们苟氏的“自己人”。
这让苟政格外恼火,今日县堂处置事件之后,苟政又进行了一番更为深彻的思考与分析。蓦然发现,他在“杀鸡儆猴”的同时,如苟威者,也未尝不在借“孟氏灭门”之事,表现对苟政的抗拒与不服从。
别的不说,换作大兄苟胜来,那苟威就是再骄悍,又岂敢明目张胆地抗命、违令?显然,苟政并没有如他想象般地得人心,至少,没有尽得人心。
连同气连枝的苟氏部曲老人都是如此态度,更遑论那些新附之众了,而这一点,也是尤其让苟政感到压抑与无奈的。
就拿苟威来说,已然如此跋扈犯上了,苟政还真就得忍着,不能杀他。苟氏老人都是核心基石,是骨干力量,少一个是一个。
苟威虽然跋扈,但还是具备一定勇力,还能够拿来冲锋陷阵,杀之可惜。更为关键的是,苟政必须得考虑其余苟氏部曲们的反应与感受,亲痛仇快的事情,实在不便做。
同时,最现实的问题也一直摆在苟政面前,若是苟氏部曲力量陷入混乱,遭到削弱,那对新收编其他义军部众的压制力必然降低,甚至直接造成失衡。
那样的后果,是苟政绝对不能接受的。鉴于此,即便苟政打心头火起,难以浇灭,也不得不暂时忍让。妥协固难,然若不知屈伸变通,别说成大事了,能否保住这条性命都是问题。
而经过方才门外一番窥听,苟政心头的怒意,反而不如在县堂上时重,大抵是看得更加清楚了的缘故。
也是在听完苟威等人那番“肺腑之言”后,苟政方才认识到,在如今这支由他统率的苟氏部曲中,有不少苟氏老人,他们忠心追随的只是“苟氏”,并不完全是他苟政的自己人、体己人......
正因如此,方凸显出苟安这等心腹部将的难能可贵,丁良这样的“忠仆”还是越多越好,凡事,总是怕对比的。
不过,经苟威这么一个小插曲,苟政在内心中,反而更加坚定要推行军纪军法,以驭众军的念头。或许作风与精神什么的,还很遥远,但军令军法,必须得到强化。
当然,得围绕着一个中心思想而展开,那就是,以“服从苟政”为核心。而仅从这一点出发的话,比起苟政酝酿着的军法条例,或许反而要容易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