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9章 西门吹雪拿下五杀(2 / 2)贫道爱烫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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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书生眯起眼睛,他虽然看不穿西门吹雪的剑法,但西门吹雪的剑,未必是完美的,这就是他的机会。

“书生夺命剑”最强一招,就是临阵斩断敌人兵刃,随后克敌制胜。

“余矮子,抖什么抖?你现在不杀了西门吹雪,难道他会放过你?这种一击必杀的剑法损耗极大,西门吹雪没多少力气了,快和老子围杀他!”

夺命书生拔剑冲向西门吹雪。

剑气呼啸,杀机四溢。

相比于尹文忧、泉建男,夺命书生的功力浑厚很多,剑术更加高明,出手更加果决,目光狠厉恍若恶鬼。

余沧海勉强鼓起三分勇气,正想拔剑助阵,却见冷月寒芒一闪而过,天地间无形无质的庚金之气,在西门吹雪剑锋上凝聚成剑芒,轻盈纤巧,划过优美至极的弧度,洞穿夺命书生咽喉。

“嗤!”

夺命书生咽喉绽放出一朵血花。

鲜艳的血花。

灿烂的血花。

绚烂的堪比曼珠沙华。

西门吹雪的剑,比萧思衡的锏更加决绝,要么不出手,出手便夺命。

越是西门吹雪认可的对手,结束战斗就越快,如果没有必要,比如某些绝妙的奇招,或者离经叛道的思路,否则西门吹雪出手,就是一剑了结。

萧思衡需要三锏。

西门吹雪只需要一剑。

同样的,如果对方的剑足够快,足够狠,西门吹雪本人也难逃一死。

拼的就是速度。

拼的就是快狠准。

谁更快、更狠、更准,谁就赢。

什么是赢?

站着的那个就是赢。

西门吹雪低头看向余沧海。

余沧海的身材本就矮小,如今被西门吹雪吓得双腿酸软,跪倒在地,更是缩成了一团,好似一条癞皮狗。

“饶命……饶我性命……我是青城派松风观观主,你不能杀我……”

余沧海哆哆嗦嗦的求饶。

他是真的怕了。

如果能活着回到青城山,余沧海发誓永不离开青城,永不握剑,就连策划十余年的辟邪剑谱,也不要了!

余沧海只想活命。

他再也不敢在江湖中行走半步。

可惜,他的对手是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的剑,从不会留情。

“嗤!”

余沧海倒在了地上。

西门吹雪吹了吹剑锋,鲜血从剑锋上滴落,绽放出最绚烂的血花。

“锵!”

宝剑回鞘。

西门吹雪正想离开,忽然发现前方的破庙里,躺着一个乞丐,乞丐对杀人毫不在意,只是静静的捉虱子。

“嗯?”

西门吹雪嗯了一声。

他看到了一把剑。

一把用竹片削成的木剑。

看起来就像孩童的玩具,但尖锐锋利的竹篾,同样可以杀人。

由于竹木的纤维结构,比钢铁更能传导真气,对于某些剑客而言,以竹木为武器,反而胜过钢铁长剑。

江湖中有几个擅长用竹剑的剑客。

其中一位,很喜欢装扮做乞丐。

“你是……胡疯子?”

“没错,我就是胡疯子,西门吹雪不愧是西门吹雪,你的剑不仅快,而且锋锐至极,实话实说,原本我是奉命争夺连城宝藏的,现在还是算了,就算有金山银山,也要有命花才行。”

胡疯子仍旧在捉虱子。

丝毫不担心西门吹雪会偷袭他。

因为西门吹雪从来不会暗箭伤人。

“听说你的剑非常奇怪,有时候绝妙堪比越女剑,有时候狗屁不通,你现在能用出什么样的剑法?”

“当然是狗屁不通的剑法,我被你给吓坏了,用不出高明剑术。”

胡疯子似乎有些得意:“用剑就好似作诗一般,灵感来了无往不利,没有灵感就会狗屁不通,你就算把剑横在我的脖子上,我也没有丝毫灵感!”

都说逼急了什么都做得出来。

你给我解个高数题看看。

你给我做个满汉全席也行!

总有什么东西是无法完成的。

有人说曹植逼急了能七步成诗。

你要不要先看看《洛神赋》?

看完《洛神赋》就知道,曹植七步做不出来,那才是真正的笑话。

谢灵运那么狂妄的人,也说“天下才华共一石,曹植独占八斗”。

曹丕也是文采风流之辈,随便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这事就算完了,真想杀死曹植,那就不是七步作诗。

曹植,命你七招之内撂倒许褚。

曹植,命你带七个人攻打东吴,东吴守将叫徐盛,腰间别着古锭刀,铁索连环准备好,喝完美酒打火杀。

胡疯子的脑子不是很正常。

他不怕死。

他经常与人玩命。

如果西门吹雪想杀他,他是真的没有还手之力,而不是在生死压力下,突破自身极限,衍化出绝妙招法。

“胡疯子,谁让你来的?”

“青龙会!”

“你的龙头是谁?”

“我是七月分堂的,龙头是个神秘莫测的女人,她很年轻,曲线婀娜,肯定是个美人,但我不认识她。

对了,她的剑法很高明,如果你哪天遇到她,一定会非常高兴!”

胡疯子毫无保留的交代情报。

这就是胡疯子的性格。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如果他愿意,甚至敢在七月分堂诸位舵主聚会的时候,脱裤子拉屎,哪怕被围殴死,也不会有丝毫在乎。

七月堂主派胡疯子来,或许就是想通过他的嘴,透露出一些情报。

西门吹雪快速反应过来。

他是最顶尖的聪明人,就连陆小凤都不得不承认,西门吹雪很聪明,聪明的让人头疼,让人无可奈何。

“你们堂主还说过什么?”

“堂主说,让我在此现身,拖住你一段时间,让她完成后续的事。”

“什么事?”

“连城宝藏,肯定是拿不走的,谁敢当着岳家军的面抢夺宝藏?但是万家的巨额财富,我们就不客气了,你现在回去也没用,事情已经办完。”

胡疯子掰了掰手指:“抢劫的精要和用剑一模一样,都是快狠准,堂主策划的劫掠,从来只需半炷香!

还有,万家满门都是蛇蝎,死了哪个都是替天行道,我们青龙会虽然是江湖搅屎棍,偶尔也会做点好事。

西门大侠,你可以走了么?

难道你想看我在这里捉虱子?

还是想看我在此拉屎放屁?”

西门吹雪有严重的洁癖。

如果胡疯子在他面前拉屎,他是真的很难忍受,偏偏胡疯子说到做到,他说要拉屎,当场就敢脱裤子。

西门吹雪皱皱眉头,转身离开。

看着西门吹雪的背影,胡疯子得意的晃了晃手臂,搓了搓酸软的双腿,缓缓站起身子,走向破庙的大佛。

“根据堂主给的情报,在梁元帝时期建立,数百年未曾动过的建筑,似乎就是这座天宁寺,如果世间真的存在连城宝藏,多半就在天宁寺内!”

这是个非常合理的推断。

流传悠久的宝藏,肯定要从流传数百年的古建找寻,南梁都信佛,最明显也是最容易忽略的,就是佛寺。

胡疯子正要去找寻宝藏。

一个人影悄然出现在身后。

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并未离开!

胡疯子惊叫道:“鬼啊!”

话音未落,竹剑轻飘飘刺出。

胡疯子本人不修边幅,在乞丐中也属于比较邋遢的,但他的剑法,却是清丽潇洒至极,好似山间小溪,又好似一泓清泉,充满山村自然的惬意。

西门吹雪只觉得身处竹林,四面八方尽是婆娑竹影,有种优雅自然、清隽闲适的畅快,只觉得心旷神怡。

好美的剑法。

这等剑法,必须要给予尊重。

“锵!”

西门吹雪拔剑。

“嗤!”

西门吹雪拿下五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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