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无忧完成复仇后,内心彻底被魔功控制,肆意杀戮,吸取鲜血。
由于她当龟兹王妃时,王子给她的封号是霜妃,此后喜欢吸血,因此江湖称其为血霜妃,已经失踪三年。
万没想到,竟然藏在幽冥山庄。
圆通大师叹道:“真是孽障!”
确实是孽障!
艳无忧需要吸血练功,肯定是越健康纯净的身体,血液效果越好。
什么人最合适呢?
当然是佛门的青壮武僧。
这些武僧不愁吃不愁喝,每天除了练武就是念经,气血浑厚,浑身精力无处发泄,大部分是纯阳童子。
艳无忧美艳绝伦,再加上魔功带来的妖冶魅力,恣意花丛的老手都很难承受得住,更别说这些年轻和尚!
不能说他们不守清规戒律,实在是身体自然反应,太过难以忍受。
虚竹够虔诚了吧?
他在西夏冰窖里也没能忍住!
据说有苦修者,为了潜心修行,减少外来诱惑,竟主动挥剑自宫。
当年艳无忧隐居在少室山下,诱惑了二三十位武僧,其中不乏罗汉堂、达摩院的精锐,之所以跑路,是因为不慎露出行踪,被少林护法僧追杀。
追命分析道:“艳无忧最强的是摄魂魔音和魅术,不是隐藏气息,这里肯定还有高手,诸位务必谨慎。”
萧思衡道:“伪装术!”
“什么伪装术?”
“能改变自身颜色的武功。”
屈奔雷吼叫着道:“妈勒个巴子,装神弄鬼的,你算什么东西,快他奶奶的滚出来,大爷我给你个了断!”
唐竹权厉声道:“奶奶个熊的,有本事滚出来,给老子来一针!”
圆通圆达默默紧了紧袈裟。
这两件袈裟都是护体宝衣。
袈裟类的宝衣,有一种内甲无法比拟的优势,就是面积特别大,只露出脑袋和右臂,如果练过铁头功,身上便只剩一处破绽,那就是涌泉穴。
道袍也是如此,防御面积甚至比袈裟更大,连手臂都不露出来。
如果穿一双木屐,就算在地面上布置钢针,也伤不到和尚道士。
这就是名门大派的优势。
财大气粗,宝贝充足,能应对绝大多数环境,存活率远高于散客。
风雪之中,传来一阵凄凉歌声。
“……月色昏,夜色沉;
幽冥府内,日月无光;
又添无数魂……”
唐竹权怒骂道:“艳无忧,你少在这里装神弄鬼,现在青天白日,哪来的月色夜色?老子偏偏要抓鬼!”
“嗤!”
话音未落,银针飞射而至。
唐竹权脸上肥肉微微抽动,露出得意的笑容,肥硕如熊掌的右手,对着半空轻轻一抓,抓下来三枚钢针。
用飞针打唐门弟子,真是脑瘫!
唐竹权虽然不用暗器,也没戴着唐门弟子专用的鱼皮手套,但他精通五绝追魂指法,手指环绕护体罡气。
就算是唐门的铁蒺藜,或者是凌振精心制作的火铳,也能轻松接住。
唐竹权早就看出,释放暗器的不可能是艳无忧,故意跳着脚怒骂,做出失去理智的模样,吸引敌人偷袭。
飞针射来的瞬间,追命顺着痕迹破空飞掠,比北地寒风更快数分。
“轰!”
一根石柱被追命踢倒,雪白的地面上出现一个人影,但刹那之间,人影变成了雪白色,与雪地融为一体。
变色又能如何?
只要露了痕迹,谁能跑过追命?
追命顺势又是一腿,刺客的身形彻底显露出来,竟是个蓬头垢面,双眼凹陷的枯瘦女人,好似鬼魅一般。
追命冷笑道:“辛十三,我看你往哪里跑?这次定要让你伏法!”
辛十三,江湖有名的女魔头,精通一种能够改变自身颜色的武功,好似变色龙一般,最擅长潜伏刺杀。
她修行的魔功,和艳无忧的武功来自同一宗门,必须吸血练功,如果十三天不吸血,功力便会衰减半数。
她当年是赫赫有名的杀手,凭保护色神功击杀数十名宿,后来在湘西偶遇艳无忧,两人自此消失无踪。
辛十三擅长潜伏隐匿,武功却并不怎么高明,如何是追命的对手?
更别说转了这么长时间迷宫,所有人心中都憋着一股火,屈奔雷猛地掷出飞斧,唐竹权挥手点出一指,复仇六雄手段齐出,招呼在辛十三身上。
只在刹那之间,这个吸血练功的变色吸血鬼,便被众人合力击杀。
萧思衡没动。
因为萧思衡寻到了真正的强敌。
右肩微微耸动,阿金冲天而起,半空中降下一朵黑云,赫然是一只翼展超过三丈的猛禽,它不是金雕,而是一种变异的秃鹫,最喜欢食用人肉。
先前追命好奇,幽冥山庄如何对外联络,原来竟是以秃鹫代步。
阿金就算长到成年,也未必能胜过这只秃鹫,更别说此时是幼年期,在秃鹫眼中,和土鸡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阿金是有主人的。
秃鹫利爪还未抓下,萧思衡已经举起手弩,对着秃鹫连发三箭。
假如秃鹫高高飞起,手弩绝对射不到它,但它被阿金挑衅,飞扑而下,给了萧思衡机会,如何能避得过?
箭矢破空,半空滴落腥臭污血。
秃鹫凄厉惨叫,痛苦哀嚎,不顾一切冲向萧思衡,要把萧思衡撕碎。
萧思衡等的就是这个!
亢龙锏破空飞起,剧烈转动的滑轮发出龙吟之声,秃鹫头脑震荡,竟不知飞起躲避,左边翅膀被洞穿。
“唳!”
秃鹫无力的摔落下来。
萧思衡一步掠至落点处,履霜锏横扫千军,重重打在秃鹫头顶,只听得一声轰然爆响,遍地皆是碎骨!
转瞬之间,幽冥山庄外围护法,被众人尽数除去,迷宫再无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