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4章:娱乐圈?游乐场!(1 / 2)小李爱妈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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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其实是一部非常有意思的电影。

老谋子没有采用线性叙事的手法交代问题,所以看起来就比较的难懂。

而电影想讲的内容在开篇的字幕里就已经说明了,老谋子表示,在我国的历史上记载着很多刺秦的故事,他想讲述的便是其中之一。

江湖上有三名顶尖的赵国刺客一直都想要秦王的命,他们分别是残剑、飞雪和长空。

为了解决他们,秦王曾发出悬赏:

凡能缉拿刺客长空者,可近秦王二十步;

击杀残剑、飞雪者,可近秦王十步,封官加帛。

然后,某一天,秦王召见了一名‘秦国壮士’,那便是无名。

因为他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将残剑、飞雪和长空全都杀了。

影片开始,无名按照流程进入了大殿,见到了秦王,一阵客道后,秦王也问起了无名,他是如何将三大刺客尽数击杀的,随着这个问题的出现,《英雄》的主线也正式呈现。

无名表示,残剑飞雪和长空其实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三角恋,残剑和飞雪是一对恋人,但因为一场意外,飞雪和长空有了一段露水情缘,这让残剑很是愤怒。

所以,想要击败残剑飞雪,就得先杀长空。

接着,老谋子便用插叙的手法讲述了无名和长空的大战。

那是一场存在于武侠世界里的意念对决,老谋子拍的十分精彩。

回忆结束,秦王对无名的手段十分的满意,接着问起他与残剑飞雪的对决。

然后,又是一段插叙,在这段回忆里,老谋子再一次的刻画了那个三角恋的故事,残剑的女仆如月被飞雪狠厉对待,以证明飞雪和残剑的感情走到了尽头。

但残剑和飞雪的感情并不是这段回忆里最重要的东西。

最重要的是,在无名去击杀残剑飞雪时,他向隐匿在赵国书馆里的残剑求了一幅字,并表示残剑的字和其它的人字不一样,在当下那个时代里,‘剑’这一字有十九种写法,而残剑则能写出第二十种,那是蕴含着他剑法精意的新文字。

而只要能了解到残剑的剑法精意,那就能击败残剑。

当此话语出现后,秦王顿时就表现出了不屑。

他表示等自己把六国灭了,把其他的诸侯国全都灭了后,他只会保留一种文字。

届时,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十九种‘剑’字了,更不会有第二十种。

书同文,车同轨,度同制,行同伦,地同域。

这一构想让无名非常的震惊。

但他还是克制了自己的情绪,把故事讲了下去,在插叙里,飞雪在亲眼瞧见了残剑和如月的‘爱情’后,情绪失控的杀了残剑,这一事实让如月提起双刀找飞雪报仇。

然后,飞雪杀了如月,并最终被设下计谋的无名所杀。

无名讲的故事合情合理,但秦王并未相信。

因为秦王和他们斗了很多年,知道他们的为人,所以残剑飞雪和长空不可能有三角恋。

秦王表示,无名刚刚在撒谎,他根本就没有击败残剑飞雪和长空。

是这些人故意败给无名的。

多年的争斗让他们已经失去了刺杀秦王的机会,所以,他们想要给无名制造良机。

让他凭借秦王许下的悬赏进入大殿,刺杀秦王。

在秦王讲述自己的猜测时,老谋子又用了插叙。

当此事实出现后,无名也放下了隐藏,承认了一切。

他表示长空、飞雪和残剑都没死,他们联手做了一个局,将自己送到了秦王的面前。

在这里,电影又双叒一次的出现插叙了,而在插叙里,三大刺客和无名的联手做局又不是导演想要讲述的内容了,老谋子想讲的其实是残剑和飞雪的矛盾。

飞雪想刺秦,但残剑不想。

因为残剑觉得秦王不能死。

各国的连年战乱已经让百姓民不聊生了,在这个时候需要有人站出来以战止战。

还天下一个太平。

残剑觉得这个人是秦王,所以三年前他就没有杀秦王。

而现在,无名也觉得,这个人是秦王。

所以,他最后放下了个人仇恨,拥抱了家国天下,仅用剑柄捅了一下秦王。

他放弃了刺杀。

当无名被万箭齐发的剑雨射杀后,靠着周舟看完全场的孙燕兹顿时就摇起了头。

“难怪这部电影会被你们的人疯狂的骂。”

“它的立意真的太……太……太……太高大了……”

孙燕兹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个形容词。

而她的评价也让周舟笑着叹了口气,有些感慨。

说实话,《英雄》这部电影拍的的确很牛哔啊,影片对色彩的运用那就是登峰造极的。

老谋子用黑红蓝白绿的色彩作为影片讲故事时的逗号,把插叙和主线区分的明明白白。

并且他还给各种颜色赋予了不同的情感,像黑色那就是庄严肃穆,红色是忠贞热情,蓝色是冷静清醒,白色是真相,绿色是生机……

这种东西别说是一辈子都想拿奖的小钢炮了。

就算是让拿过奖的吟诗小达人来,他这辈子也别想弄通。

但就算这部电影拍的很高级,周舟也不喜欢。

因为它的立意太大了。

从电影里所讲述的内容来看,无名不杀秦王,那是因为他领悟了天下这个概念,他知道长时间的战乱对于民众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唯有太平才能休养生息,在这种情况下,击杀秦王只会让世道变得更乱,想要快速的解决这一切,那只能放弃刺杀。

又或者说是将个人权力让渡给国家权威。

虽然这个故事是成立的,在老谋子的设计下,无名的身上还有一种悲壮的英雄色彩,但这个故事放到哪里讲都没问题,放在欧美人家会把你捧上神坛,可唯独不能放在大陆。

因为无名的人设和大陆人民的朴素情感相冲突。

大陆人民的朴素情感是什么?

在华夏的历史上,每一次出现国家分裂,各路人马都会疯的一样想要统一天下。

就算这其中的很多人都没有资格,他们都没有上桌吃饭的权力,但人们在嘲笑他们时也只会说他们痴人说梦,夜郎自大,从来就没有哪个人会觉得统一天下的想法有问题。

当一个人想要统一天下时。

他手下的人会说主公雄才大略,我等定当赴汤蹈火,义不容辞。

当一个人想要偏居一隅时。

江东杰瑞。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八个字多诱人啊!

在无数人都拒绝不了族谱单开一页的诱惑时,统一那特码的都是史书单开一页了!

可在这个时候,有人跳出来说我不要?

呵——

恭喜你。

你用另一种方式上了史书。

《英雄》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无名的所作所为和江东杰瑞有啥区别吗?

残剑的所作所为和江东杰瑞又有什么区分吗?

没有。

虽然秦王扫六合是个事实!

戏说不是胡说!改编不是乱编!

但你老谋子把江东杰瑞那样的人设按在无名的身上,那你就是活该被骂!

无名和残剑发现了只有天下统一才能还世间太平?

那你们就去做啊!

哦,你们发现了你们不做,然后把希望寄托在秦王的身上?

好好好,这历史的修正性真特码的强呢!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无名把秦王杀了,那《英雄》这部电影百分之一万过不了审,但这不能成为无名不杀秦王的理由,这只能成为老谋子放弃刺秦故事的理由。

而老谋子不愿意放弃,非要和人们的朴素情感作对抗,那就别怪人们喷他了。

毕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是写进课本里的!

猴子之所以能成为华夏第一IP,不是斗战神佛的名号好听,是齐天大圣的名号迪奥!

是大闹天空踏碎凌霄的气势足!

是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这句词喊进了无数人的心!

论个人英雄主义,好莱坞算个der啊?

当各种实例都已经流传了上千年时,老谋子用刺秦的故事讲天下那真的是有些吃力不讨好,不过还是那句话,就算主角无名的人设很奇怪,《英雄》也是一部好电影。

它对内地电影市场的开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也让华纳开心坏了。

“诶,你说啊,先前签合同时,老周那么痛快的让我们改时间,那是不是得到了华纳的授意?”看完电影后,在步行回酒店的路上,孙燕兹撞了一下周舟。

“为什么这么说?”

一月份的纽约气温零度上下,虽然穿了件毛衣披了件大衣,但周舟还是有些冷。

于是孙燕兹撞过来后,他便直接挽住了她的胳膊,将手插进了她的口袋里。

“嘶——”

骤然而来的冰寒让女孩儿本能蹙眉。

“你干嘛!”

虽然她没好气的喊了一声,但并没有把周舟的手抽出来,而是撇着嘴握住了。

同时,她接着道:

“我的意思是,周建辉之前不是跟我们说了吗,华纳觉得我们的电影光靠粉丝就能卖到一点五亿的票房,但这其中是包含了港台两地大概八百万美金的贡献的。”

“若是把这部份去掉,他们对大陆票房的预估是小于一个亿的。”

“但当《英雄》大爆后,他们是肯定会上调对大陆票房的预估的。”

“而电影票房的预估越高,我们在他们眼里的价值也就越大。”

“价值越大,他们卖公司时的估值就能做的越高。”

“正是因为这个,我们的合同才能随便签?”

“要知道,我可是直接把十年的合同砍成五年的了。”

这个思路听得周舟微微点头。

“估计是有这个原因。”

“你也这么觉得对吧?”

说到这儿,孙燕兹就有些后悔,“早知道是这样的话那我就得再往下砍砍。”

“五年也长了,三年才最好!”

那想要偷懒的嘴脸瞧得周舟有些无语。

周舟一遍摇头一边道:“行了行了,你真当资本家是开善堂的啊!”

“人家没有三年又三年的锁住咱们就已经很不错了!”

“你想只签三年?”

“那你不如说一年不签好了!”

“我想想不行吗?”周舟的话语听得孙燕兹有些来气。

她用力的捏了一下口袋里的手,“要不你现在把手收回去?”

“好好好,可以想可以想……”周舟不说了,嬉皮笑脸的回。

“哼~”孙燕兹开心了,得意的甩了个尾音。

在看完《英雄》后,两人便登上了前往芝加哥的飞机。

下午四点出发,六点多一点便到了。

他们来这儿可不是玩,更不是为了欣赏什么经典的黑人文化啊,主要是因为摩托罗拉的总部就在伊利诺伊州,是的,周建辉嘴里那个想请他们吃饭的家伙是摩托罗拉。

而他们请周舟吃饭的目的嘛……

“周先生,实不相瞒,我们想要买断您为我们创作的铃声版权。”

“不知道您是否愿意出售?”

接待周舟的家伙是摩托罗拉手机事业部的副总,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白人。

或许是了解过大陆的文化,所以在吃饭之时,他主动的说起了请客的用意。

面对这一交易,周舟有些不解,“呃,我可以询问一下你们购买的原因吗?”

“说实话啊,我个人对我们之前签订的合同很满意。”

“当那个铃声已经给你们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时,在合同到期之后,就算你们以合同约定的价格再获授权,你们也不会付出太多,对吧?”

在周舟看来啊,摩托罗拉的一次性买断似乎有些毛病啊。

就算《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再怎么牛哔,它也没有让步步高音乐手机大卖三四年。

在周舟的前世,这支曲子的确让步步高出圈了。

可步步高出圈之后的销量增长,那靠的其实还是后续营销。

在这种情况下,摩托罗拉使用《伤风》推个三年也就够了啊。

完全没必要把《伤风》的版权一次性买断。

当然了,这也是周舟不想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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