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小馆的这些学员们为他们开垦农田,处理稻杆,他们提供住宿、饭食,乃是等价交换。
而学员也多是成年人,哪怕未成年,也是如孙明、苏劫这样的高中生,懂得是非,根本不嫌弃,也没资格嫌弃。
毕竟白天干了这么多活,不但身体累,精神也疲惫,根本不理会房间里有什么异味,也不在乎屋子是不是简陋,一躺到床上,就直接闭上了眼,沉沉睡去。
孙明亦是如此。
不过相比于其他人,他还是保持着养生大摊尸的睡姿,仰睡在床上,双手、双腿微张开,大脑里观想的不再是前世所经历的种种红尘,而是今日手持锄头,在土地里刨食的情形。
梦中,孙明好似真的成为了一位农夫,头顶天、脚踏地,在田间劳作,脚步前迈、双臂握着锄头,一下一下的开垦着土地,枯燥、单调,但天地间仅此一人,倒也乐得自在······
第二天醒来,从床上爬起,去外面洗漱,发现这家的老人早就已经起来,在为他准备饭食,慌得孙明立马去帮忙:“大爷,我来帮忙吧。”
“不用,不用。”老人忙阻止,劝道,“你再睡会儿,城里的年轻人,身体都娇贵,干了那么多活,手脚都起泡了,俺来就行。”
见老人坚持,孙明无奈,但也帮忙端碗筷,道:“大爷,你别这么说,我身体可不娇贵。”
“还不娇贵?我们村里人可没有你们这么白净的脸蛋,不过要是干大半个月,也得变黄、变黑,哈哈哈。”老人很实在,但脸上又出现不解的神色,“话说,你们来这里吃苦干什么?”
“吃苦?不,我们是来练功夫的。”孙明解释道。
“练功夫?”
老人摇了摇头,“我是不晓得这有什么好练的,那个老外好几次带人来,第一次来,我们还不相信,都叫他外国佬,可没想到他说的话比我们还要地道;第二年,我们就叫他老外了;第三年,我们叫他外国小哥······”
老人很健谈,讲述了欧利德每年带人来这里的情况,说一开始,他们这些人都是娇贵的城里人,后来坚持下来的那些人,一个个都是耕田种地的好手。
孙明耐心的听着,觉得挺有意思,然后问道:“大爷,我常听说,农人对土地爱的深沉,是不是真的?”
谁知老大爷听到这话,瞪大了眼睛,质问道:“这话谁说的?”
“额···书里、专家?”孙明不确定了。
“那肯定是砖窑里的家伙写的书。”
老大爷笃定的说道,“我对这土地压根不爱!爱个屁!村子里的其他人也一样,不然那些年轻人怎么都去城里了?我们以前供娃上学,就是不希望让他们再回田地里务农,干农活可累人了!”
孙明愣住了,但仔细一想,还真是,对于这类村庄的居民来说,要是真爱这片土地,还会努力让自家的孩子去读书?
去努力学习?
去往大城市生活?
而不是留在这乡下继承家里的田地?
至少,在这个时代,农人们绝对不爱农田,但孙明肯定,他们心底对这片土地也绝对有着别样的感情,毕竟与土地“斗争”了大半辈子,绝对不可能如口头上说的这么无情。
“不过——”
老人话锋一转,眼中流露出了一丝莫名,“干活的时候,当粮食长出来、蔬菜长出来,我真的很高兴,自己一年的辛苦没有白费。”
“可能这就是你们这些文化人说的那啥?对了,苦尽甘来,开垦土地很辛苦,有时候还要时常看天气,担心刮大风、下暴雨,害的我们一年的辛苦全白费。”
“反正我们村的人,对土地都不爱,都只在收粮时节高兴。”
“到底是因为有个盼头,不然,哪个人愿意一直吃苦头?那绝对是脑子有问题的神经病!吃苦,肯定是为了收获点什么呀,不然那苦不是白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