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解释:“我来这里快三年了。说实话,老师,要不是王子祥和季黎他们的存在,很多时候,我都会忘记,我本来是中国的一名高中生。”
“而且,随着我在这里生活的时间慢慢变长,我的脑子里填满了这里的记忆,以前的很多东西,印象都越来越模糊。”
“趁着你刚来,你把自己记得的东西记下来。我怕时间长了,你也会慢慢忘记。”
王子建说的这些,林庄庄自己都想过。或许,她只是缺少一个说服她的人,或者说,缺少一个推她一把的人。
“那我就先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以后,再找人慢慢去验证。如果对这个时代有所帮助最好,如果一点儿帮助都没有……”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林庄庄终于下定决心要努力。
然后,卡在了第一步。
她不会用毛笔写字。
说不会,或许也不准确。只要是会写字的人,拿起毛笔,总能描摹出字的形状。
但……
“这竹片也太窄了吧?”
书房里,林庄庄拿着毛笔,感觉手里的毛笔笔锋,比女人的心还难把握。随随便便写几笔,字就超出了竹片的限制。
“我后悔啊!”
林庄庄意识到,人生的每一步,都必须脚踏实地的走。
她小学三年级时,不该因为偷懒,就把练软笔字的册子藏在席子下面,假装遗失。
如果从那时候就开始好好练字,现在,她应该能够写一手非常漂亮的毛笔字吧?
什么“蝇头小楷”,分分钟写的漂漂亮亮,根本不算什么难题!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
林庄庄仔细想了想:“我会把册子藏得更深一些。”
不至于在舅舅家姐姐帮忙收拾房间时,被意外翻出来,再被爸爸妈妈批评一顿!
“要不,找个信得过的人帮我写?”
这些知识虽然不确定能不能用,但林庄庄进一步了解大周的医学发展水平后,能够确认,至少,她会的很多东西,这里是没有的。
万一被人发现,进而暴露她穿越者的身份,可不太妙。
偏偏,这年头,识字的人太少。
例如壮妇林三,虽然脑子灵活,深得林庄庄重用,但只能认识一些姓氏。
林家也有不少专门培养或者吸纳的人才,具备一定学识,但林庄庄信不过!
越是学过知识的人,懂的道理越多!
“找学生写?”
林庄庄盯着自己的毛笔,看了三秒钟,得出一个靠谱的猜想。
“曹博基,买官上位,大字不识一个;张金龙,草包状元,卷子他人代写;郭宇涵,失忆遗孤,大小便能够自理……”
这帮人,恐怕,没一个能写好毛笔字?
是不是努力的方向错了?
再看一眼手里的毛笔,林庄庄反思:现阶段,改进写字笔的概率,有多大?
又看一眼桌子上的竹简,林庄庄反应过来:糟糕,路走窄了!
改写字笔有什么用?
竹简才能写几个字啊?
翻阅起来也不方便啊!
真正有用的改进,是先改进书写材料!说的更直白一点,就是,造出更便于书写、便于携带的纸!
奋斗第一步,先改造纸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