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轻轻将人放倒在地,双手在一具尸体上摸来摸去。
扒衣服。
白玉辉白玉锋二人看得目瞪口呆,对二人这种扒死人衣服的举动,简直不忍直视。
“二公子,三公子,解决了。”
一小子拎着野兔上前,手里还拿着一套刚扒下来的军装。白玉辉嘴角一抽,缓缓站起身,认出这就是刚才一言不发就自作主张将那只半大不小的野猪扔出去之人。
“丁十三!谁让你自作主张的?”
丁十三,正是那小子的名字。当初白玉兰要给这么多人起名字,很是发愁,后来便想到一个办法:她写了天干地支的字条放入一个木盒中,让他们每个人随意抽取,抽到哪个字就以哪个字为名。抽到同一个字者,便按数字依次排,如丁字,丁十三便是第十三个抽到这个字的人,故而得名。
其实他们可以用自己原本的名字,白玉兰并没有特意要求他们改名,但飞鹰军内有规定:入飞鹰军,则为白家家奴,誓死效忠白家。
丁十三,是飞鹰军中一个人的代号!
丁十三,也是一个名字。
但他本人并非姓丁,真实姓名,或许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本人和白玉兰知情。自他成为“丁十三”那日起,就已经抛弃了以前的本名,将这个名字印在飞鹰军的名册之上,牢牢刻在他自己心里。
丁十三嬉皮笑脸,三两下便将野猪开膛破肚,眼睛却都不眨一下,说道:“时间不多,快点换衣服,一会那批人就回来了。”
白玉辉看着半张脸都染着血的丁十三,再看一眼他手中那只被开膛破肚的野猪,一个没忍住,便转身呕吐起来。
“你,你……离我远点,呕……”
不是人,太他妈不是人了!
这小子那双手刚杀了人,又摸了半天死人,他宰杀的猪,谁能有胃口吃的下去?看一眼都觉得倒胃口好吧!
白玉锋哈哈大笑,道:“好你个丁十三!这衣服是你扒下来的你换上便是,没人跟你抢。你快别刺激我二哥了,他一个自小到大养尊处优的世家公子,可受不了穿死人的衣服。”
丁十三挠了挠后脑勺,嘿嘿笑了,心底憋了一句:二公子真不中用!
这边,捡柴,架火,烤肉,手脚麻利。
那边,之前那支巡逻兵晃了一圈折回来时,便被空气中飘散的诱人肉香给引了来。
五十人饿狼一般,朝火堆旁冲了过来。
人人馋涎欲滴。
那只野猪别看个头不大,可也不小,足够他们五十来人打打牙祭的。闻闻,这香气,真的是格外诱人!
飞鹰军早已潜伏在四周,不待五十人冲到火堆旁,便一涌而上,兵器出鞘,匕首、钢刀、利剑、箭矢……看准目标,一击致命,杀人的手法花样百出,对方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便一个个成了死人。
捂嘴,撂倒。
动作那叫一个干净利落,紧跟着之前的一幕幕便再度重演,白玉辉眼睁睁看着这群小子疯子般抢着冲上前,扒死人的衣服,有人抢了头盔,有人抢了盔甲,有人抢了战袍,就连死人的靴子也没放过,几乎可谓是当场将五十人洗劫一空。
同为东周士兵,无论是白子皓的兵还是晋王的兵,士兵们的衣着兵器本来就没多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