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个月后。
秋天萧瑟,无边无边的树林,从充满生命气息的绿色,变为了璀璨的金黄色,代表丰收的气息,充斥在整片大地之上。
秋天时节,果实丰富,猎物数量众多,是无数部落最为期待的时节。
在这一个季节当中,是他们少有能够吃饱肚子的季节。
秋收之前,张道之带着族人们正式为自己的部落取了名字,名为天,意为天之部落。
数天后。
此时名为天的部落之中,众多天部落的居民,在张道之的带领之下,努力的收割着他们在春夏交季之时所种植的上万亩的粮食。
石刀不停的挥舞,大片大片的小麦倒在了大地之上。
密密麻麻的部落居民,将大量的小麦,给抱回了自家部落中央的空地之处,进行晾晒。
张道之站在麦田之中,将一根小麦掰断,仔细的数着上面的麦粒。
“一,二,三,四,五,六。”
“我记得在十几年前,我第一次数麦粒之时,一根小麦,上面的麦粒基本上只有五粒。”
“历经这么多年的培育,终于是有了结果,从五粒变为了六粒,并且麦粒也饱满了不少,每一粒麦粒的重量有所提升。”
“今年扣除所有的种子之后,一亩地能够收获的粮食,应当有二十五斤左右。”
经过十几年的培育,越加优良的种子,让张道之非常的开心。
一万亩的土地,按照每亩地扣除种子之后收获二十五斤的粮食,全部收获的话,粮食的收入应当有五千袋左右。
一袋五十斤,五千袋就是二十五万斤的粮食,够一千二百多人吃上一年。
拥有了充沛的粮食,他的部落这才能养活更多的人口,快速的向前发展。
这几个月的时间当中,他和他的部落可没有闲着,一边在周边平原森林中捕猎,狩猎大量的猎物,补充部落所需要的肉食。
另一边,他派遣了三支商队,前往不远处的群山之中,与众多的野人部落交易。
就在一个多月之前,他的一个商队,还和大部落神女部落取得了联系,交易了好几次,知晓了神女部落不少的情报。
根据商队的观察,群山当中的神女部落,人口有六百,成年男性壮丁一百五左右。
麾下的野人部落,有三十多个,实力相当的强劲。
最重要的是,根据一个十夫长的描述,神女部落之中,有一位极其美丽的大祭司。
皮肤白质,五官柔和,身形优美却不瘦弱,长得比月亮都还要美丽,宛若天上的神女。
神女部落当中的所有人,都非常的尊敬那一位大祭司,比他们族长的地位都要高。
并且在有一次的交易之中,他那一位十夫长还见到有其他大部落的使者,虔诚的拜见那一位美丽的大祭司。
十夫长的描述,极大地引起了他的兴趣。
在他所存在的这一个原始时代,所有的人为了生存,审美都是以实用性为主。
无论男女,长得高就是好,长得壮就是美,皮肤在风吹日晒之下,那也没几个好的。
就连他的五个老婆,那也一个个都是非常的强壮。
不说别的,她们联合起来绝对干得过一只老虎,战斗力非常彪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