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身在波尔顿享受乡村生活的父母:
前略。
事发突然,你们的儿子好像已经死翘翘了。
还请容我拒绝说明死因,我也不清楚这算自杀还是算他杀,但总之不是什么有勇气告诉别人的死法。请放心,我已没有太多留恋,只是那百云账号中的某个文件夹请务必要帮我彻底删掉,叫”
“叫什么?”
嗯?我猛地坐起身,结果脸部遭受到了一股惊人的压力,直接把我的脑袋弹了回去,倒在另一片柔软之上。
我终于清醒过来,只见大片的衣物遮住了我的视线,上面探出小半张脸,正好和我对视着。
“你醒了吗,霍菲克斯先生,我可以称呼你为霍菲吗?唔姆但这样好像就和福尔摩斯的角色重叠了耶,不行,我要换一个笨狗?”
“我是使魔吗?!这个称呼绝对不行吧?!”
“那蠢狗?”
“我觉得笨和蠢好像是一个意思。”
“这也不行啊没办法,那就色狗吧。”
“这个更不行!为什么你说得像是作出让步了一样?!给我脱离狗的范围啊!”
“唉知道了知道了旺财。”
呜哇,明明没有“狗”字,但狗味却是所有选项中最浓的一个,太过分了。
少女扬起了眉毛,似乎为这一段没有营养的对话感到有些开心。呃、倒不如说是枕在她大腿上的我只能看到少女眼睛以上的部分,其余的视野全被她那不科学的胸部霸占了。
对哦,我之前真的因为看到巨萝莉而心肌梗死了。
我坐起身,左右看了看,自己还在原来那家咖啡厅里,可是除了少女之外却没有一个人,就连店主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该不会是我忽然晕倒影响他营业了吧
我有些心虚地扭了扭脖子,转过头,这才看清少女的全貌。她那闪闪发亮的银发下是一张充满稚气的脸,身穿着一套夸张的米色哥特萝莉裙,看起来就像是哪个贵族家的大小姐。
“幸会,霍菲克斯先生,我是你博客的忠实粉丝哦!”
“这样啊幸会。”原来我的博客真的有人看啊?我以为自己和某个没有节操的作者一样咳,第一次遇到粉丝,还是这种要人命的巨萝莉,这让我有点不知所措,“那你最喜欢我的哪一篇博客呢?”
“嗯在地下室当着福尔摩斯的面用三角木马调教其他小萝莉的那一篇?”
“我没有写过这种奇怪的东西啦!!!”
“啊,抱歉,我记错了,应该是解决玉莲帮贩卖人口的那一篇,里面的打斗写的非常棒呢!”
“是吗?你这样说我突然有点不好意思”
“真的非常棒哦,尤其是推倒德鲁伊大妈之后,当着福尔摩斯的面给她戴起绿帽子的打斗戏!”
“这是哪门子的打斗戏?!你看的真的是我的博客吗?!”
“啊,抱歉,这个好像是我写的同人呢。”
你都在写什么同人啊!?还有你为什么老是要写这种给薇戴绿帽子的情节!?
我背后一阵发凉,总感觉这个萝莉有什么不得了的癖好,不自觉地往旁边挪了挪位置:“我看我们还是先跳过这个话题吧,那个”唉,我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唔姆,这是要考虑对我的称呼了吗,你觉得叫我主人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