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章 既是嫉妒的对象,也是熟悉的陌生人(1 / 2)佛系的吃货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高二那年,我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好姐姐。

毕竟,砾酱除了我以外,并没有什么亲人了。

姨母其实和我们不熟,上一次见她,还是在奶奶的葬礼上。

但即便如此,姨母也尽到了监护人的职责。

由于父母遭遇车祸,导致店里的订单几乎全部违约,除了要偿还定金,还要赔偿客户违约款。

父母车祸的保险之类,全都用来填补这部分资金缺口了。

但这还远远不够。

为了填补这部分资金缺口,姨母不得不将父母开的那家家具店变卖。

所幸,父母的遗产还剩下了一部分,足够支撑我和砾酱五年的生活开销和我接下来的大学学费。

姨母将这笔遗产原原本本地交给了我。

她也是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的。

作为日常不怎么来往的亲戚,她能帮忙做到这个份上,其实也很不错了。

由于我之前在父母那边的评价很好,所以把砾酱交给我,姨母很放心。

当然,作为监护人,她还是会履行职责,每三天抽出时间,过来探望一次。

樱坂镇的高中并没有什么值得说的事情,不管是那群找我告白的男生,还是擅自靠近过来的女生,我都没有精力搭理。

毕竟,除了要学习之外,我还要承担起姐姐的责任,学习家务、顺便完成编辑交给我的指标。

没错,在回到樱坂镇之前,我顺利和某家轻小说文库签约了。

现在的我,也算是有了一定的经济来源。

不用全靠父母的遗产生活。

这无疑是给了我一记强心剂。

毕竟谁也不想过着坐吃山空的日子生活。

就算是现在不去上学,我也有底气能供养砾酱的生活。

不过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的话,像个小大人一样的砾酱会反过来担心我吧。

我可不能让砾酱担心。

比起高中那边的事情,我的生活重心已经放回到了砾酱那边。

搬回老家的那一天,我就住回了那间儿童房。

没错,和砾酱一起住。

当然,平时写稿子之类的,我都会谎称是去学习,在书房里用电脑码字。

实际上,那些家庭作业,我在学校的课堂上就已经完成了。

毕竟,哪怕是在市里的高中,我也算得上个优等生,更何况是在镇子里的高中。

一切都好像回到了之前那段日子。

父母不在,只有我和砾酱。

但一切又都不同了。

父母并不是去出差,而是去了天国。

砾酱身边也有了朋友。

那个名为早坂薰的女孩。

那个小我七岁,却被我暗暗嫉妒的女孩。

但我现在是姐姐,是砾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算得上家人的存在。

嫉妒什么的,不应该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从决定当一个像样的姐姐开始,我就应该把那点阴暗扭曲的感情埋在心底,直到肉体腐烂,也不能将其吐露出来。

可每当我看到砾酱和早坂薰谈笑的模样时,心里还是会燃起焦躁的火焰。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就将精力放到自己的小说上,沉迷进去。

这算是逃避吗?

也许算吧。

但我不打算破坏目前和砾酱的关系。

如果向来乖巧的砾酱知道我对他的感情,他是会温柔地妥协,全盘接收?

还是说会露出一脸嫌恶的表情,从此姐弟之间生出无法逾越的隔膜呢?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