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就是周末,自从上了高三后,就是一月一休,
房子卿念了许久的老王炸串,索性从床上爬起来,去老王炸串家吃个过瘾。
“妈,我今晚上不用给我留饭了,我想去吃炸串!”
“诶好,早点回来。”叶母知道他这几日辛苦,也不会拘着他,只要他不做的太过,她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刚走到门口,就看见江芷薇朝这边走来,房子卿愣了一瞬。
“好巧。”
江芷薇赞同的点了点头,“确实,你也是来吃炸串的吗?”
“嗯…”
“那要不一起吃,正好有个伴。”
听到她这番话,房子卿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了。
一顿晚饭在炸串店里解决完毕。
江芷薇起身去买单,房子卿则是先出来到门口等。
走出店门时,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
华灯初上。
夜晚的公园灯火通明。
街道上摆满了各色小摊,摊主们扯着嗓门,对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吆喝叫卖。
房子卿面上露出几分笑意,这种家乡的气息,许久没感受到了。
可偏偏就是这样安宁温馨的氛围中,却突然有不和谐的意外强行插了进来。
当房子卿正欣赏眼前这一幕繁华夜景时。
前方不远处,突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女声:
“房子卿?”
的确是太熟悉了。
房子卿皱眉望去。
看到的是刘美臻和一个男生并肩走了过来。
刘美臻明显特意精心打扮过,穿着一身漂亮精致的小裙子,踩着双黑色小皮鞋,头发还特意烫过。
而她身旁的男生却是个胖子,一米七左右的身高,至少得有一百八十斤,相貌不算丑,但脸上还长着两颗青春痘。
只有一身穿搭明显看得出价格不菲,脚下的一双名牌球鞋至少一千起步,在这个年代的高中生中绝对极其罕见。
看到对方的时候。
房子卿愣了一下。
比起刘美臻,她身旁这个胖子,同样让他印象深刻。
上一世高考毕业后,他在刘美臻生日时冒着大雨去送礼物,撞见她在和一个富二代热吻。
那个富二代就是这个胖子。
张科。
……
看到房子卿孤零零一个人站在炸串店门口时。
刘美臻的心情是意外、又兴奋惊喜。
今天周末,隔壁四班的张科约她出来吃饭看电影。
以她的审美,张科这种胖子并不能入眼,但对方家里有钱,手头无比阔绰,而且舍得给她花钱,所以一直都在她的考察名单里高居最前列。
在家里特意打扮过,还穿上了张科送的名贵小裙子,出来和他刚吃完晚饭。
没想到。
就和房子卿遇了个正着。
这真是撞到她的枪口上了!
对于刘美臻来说,上一次在学校门口被房子卿那样一番毫不客气的嘲讽奚落,简直堪称是她从小到大以来的最大耻辱。
尤其是。
当一个明明过去对她各种俯首哈腰,言听计从的舔狗。
如今居然摇身一变,对她如此冷漠态度。
更是让她心头只觉得有一股恼怒邪火无处发泄。
最近几天晚上在家里辗转反侧睡不着觉恨得牙痒痒,就盼着能有机会将房子卿狠狠报复一顿。
现在。
机会来了。
和张科走到某人面前,刘美臻露出一副装作惊讶的模样:
“这么巧,你也出来逛街呢?”
随即不等房子卿回答,她便抢先一步继续道:“对了。”
“忘了介绍了。”
“这位叫张科,是楼下四班的。”
“算是我的男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