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乘,我爱你鸭!”
这一女声的尖叫声音,音域高的不得了,响彻了整个演播厅,成乘对此从刚开始到现在,几个月下来,已经非常的熟练了。
从不习惯到习惯,从羞怯讶异到熟练自然,路人问他要签名时候的惊喜,拍摄照片然后登上各种时尚杂志。
收到了很多礼物,源源不断的粉丝邮寄来的明信片,跑个通告能拿下几十万的酬劳,生活从此不再艰险,也没有了吃顿午饭付不起钱的窘境。
这些东西改变了他。
他礼貌露出微笑,对着发出声音的地方点头致意。
“加油,加油,加油!!!”
粗犷豪迈的男声,音域没有女声高,但声音的主人非常的用力,一声比一声大,直接喊到破音!
现场的气氛还未歌唱便已经热烈了起来,现场上千道目光看着这个身影向他们走来。
他缓缓的向舞台中央走去,舞台服装并不豪华,甚至不能叫做舞台服装,牛仔裤被利器割开的大口子用针线给缝上。
但仍显的破破烂烂的,虽然很干净,衬衫已经尽量洗涤漂白过了,但上面还是留下了斑斑点点发黄的血液印迹。
这是他来的时候所穿的衣服。
他没变。
那些得之不易的光鲜,没有埋没他的历练,至今有些永生难忘的东西仍旧刻在他的骨子里面。
他想看见太阳却总有乌云遮挡视野,别人想得到镶满宝钻红灯绿酒之鞋,他却偏偏钟爱布鞋迈步每一个台阶。
因为外公说过,有实力的人必须保持谦逊,虽然满大街的忙人都爱等待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但他从始至终只有一个目标。
用奇妙旋律呼风唤雨。
用疯狂节奏一日千里。
用音乐作舟遨游四海。
他记得那些无人问津的岁月。
他希望自己的名字伴随人们的每个日夜。
为了有天他的老师递给别人耳机,自豪他的徒弟是个了不起的音乐巨星。
为了妈妈,为了家人,为了朋友。
他到底属于哪儿?
这答案已经明了。
他代表音乐,代表黎明降临前的鸣鸟,他曾经在地下音乐圈留下自己的足迹和大名,但如今他正在向天顶走去,人们已经感知到了讯号。
散乱的头发披散在脸旁,一步一步缓缓的向麦克风走去,观众们屏住呼吸,上千万道明亮的目光注视着舞台中央的麦克风,他就站在那里,微笑着说道。
“抱歉,我想先说两句话可以么?”
“可以!你说!”大海发出响亮的声音。
“好,第一句,只有家人才是神赐福的完美艺术,好好珍惜她,第二句,当你失意之时记得留声机里还有音乐,它会循环播放伴随你的每个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