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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故事或者小说不同,我在熙德家城堡,或者说紫罗兰堡里干起了杂役。

所谓杂役,就是做些劈柴挑水喂马之类的活计,偶尔也要去田里或是任何需要的地方帮忙。

第二天一大早,拉尔夫就打开我的房门,有些粗暴地叫醒了我。

时间是早上六点,在这个地方,六点钟太阳还没出来,周围一片漆黑。我强撑着起了床,在拉尔夫严厉的目光下迅速跑到盥洗台边,随意地洗了一把脸,再刷了刷牙,加起来不超过五分钟。

“很好,”拉尔夫看着我,脸色柔和下来,“我本来以为你第一天起不来,萨伦·诺维斯。”

“跟我来,”他转身出门,我跟着他朝楼下走去,“今天的任务很多,你得先去把柴劈了,劈完后来厨房找我。”他指给我看厨房在哪儿,随后风风火火地带着我到了城堡里堆柴火的库房。

“过来,小子,”他朝我挥手,示意我走到劈柴的木墩旁,“你今天有得忙,至少得劈出二十摞柴,”他抓起一块木头放到木墩上,“我先劈一摞,好让你清楚怎么劈,一摞要多少,剩下的部分就你来。”

拉尔夫利落地挥起斧头,把木头从中间劈成劈成两段,又把它们劈成更小的四段,如果要比喻的话,就是把一个圆分成了四等份。

“要记得顺着纹路劈,有句话说的好,”拉尔夫又拿起一块木头,“‘劈柴不照纹,累死劈柴人。’小子,你如果不照着纹路劈,很快就会没力气,所以要记得。”

我点点头,看着他利落地将一块块木头劈成柴火,直到他劈完放上去的第十块木头。

“好了,”他把斧头放下,拍了拍手,又找来一辆推车,把那些柴火丢进推车里。“这就是一摞,我得回厨房了,你劈完就用车给我推过来。”

他丢下这句话后就急匆匆地离开,我耸耸肩,拿起那柄斧头,开始学着拉尔夫的样子,把木头放到木墩上去。

然后我举起斧头,那是一柄很重的双手斧头,对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来说,我要费点劲才能把它举过头顶,好处是下落的时候势能干了大部分的活,我不需要加多少力气就能把木头轻而易举地从中间劈开。

但这的确是项力气活,而我以前做的最少的就是力气活。一开始的两摞对我来说没什么难度,我只花了十多分钟就把这些木头化成了整齐的柴火。后面就开始没那么顺利,我感觉我手里的斧头开始慢慢变沉,就好像有人把木头做的斧柄换成了铁做的似的,手也开始慢慢发酸发痛。更糟糕的是,我的手开始出汗,这意味着我得花更多力气去握住这柄斧头。

在劈完第五摞后,我的手终于坚持不住,向我发出了抗议。两只手,还有我的腰和背都无比的酸痛,就像是干了一整天的活那样。

我决定休息一会,太阳还没出来,我还有足够的时间把活干完,再说了,我现在斧头都拿不起来,就算是有人拿剑架在我脖子上,我也干不动了。

说到这个,巴伦利亚王国拒绝一切外界的科技产品,这意味着这个国家没有钟,更不可能有手表了——持有任何外界科技产品在巴伦利亚都是死刑。

我很不喜欢这样,失去了时钟意味着我只能靠当地人的经验和自己的感觉来估摸着算时间,更不用提其他物品的缺失了。

我休息了一会,我猜是二十分钟,全身的疼痛终于消退了不少,手上的力气也回来了。于是我继续抡起斧头,把那些木头变成整齐的柴火。

终于,在太阳升起一小会,阳光刚开始射进紫罗兰堡之际,我劈完了所有的木头,代价是两只手都在发抖,肚子也饿的不行了,腰和背都在抗议。

好在我不用靠自己把这些柴火搬走,我推着独轮车,顺着来时的路把柴火送到厨房里。

“对一个新人,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来说,还不错,”拉尔夫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这手砍柴功夫都可以开个旅店或是饭馆了。”他打趣道。

“我长大后也许会开个旅店。”我笑着说,我心底的确有一部分是这么想的,在我解决施特拉德和皮奇之后。

“不要得意忘形,小子,”拉尔夫开始给我泼冷水,“现在已经日升三刻了,在紫罗兰堡,我希望在每天的日升一刻前能拿到柴火,慢慢努力吧。”

说实话,这些什么日升三刻日升一刻的计时方法完全给我搞迷糊了,但我还是大概猜到他的意思,日升两个字我还是懂的——以后我需要努力在太阳升起那会给他把柴火送过来。

“好了,柴火那是明天的事了,”拉尔夫递给我一个桶和一把刷子,“小子,你去井边打点水,把马厩里的马刷干净,然后再去谷仓拿点东西喂它们,豆子和干草都要喂,不要喂太多,马槽装满一半就行……”

我耐心地听拉尔夫讲完所有喂马的细节,转身准备出门,拉尔夫又叫住了我。

“差点忘了,”他看着我,有些不好意思,“你喂完马就回大厅里去,老爷夫人和小姐们也起床了,到时候所有人要一起用早餐。”

我点点头,提着桶走到水井边,比起挥舞沉重的斧头,摇动取水用的绞盘对我来说简直小菜一碟。我灌满一桶水,哼着在吟游诗人学院学会的歌,走进马厩里。

马厩里有三匹马,棕色的那匹就是我昨晚骑过的战马,也是熙德骑士的爱马,萝卜,我听说城堡里的人说他的这匹马似乎会一些魔法,不少人都目睹过这匹马凭空消失或是出现。

我看着这匹说得上英俊的棕马,心里说不出是羡慕还是崇拜,只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有一匹同样优秀的战马。

另外两匹则要差一些,是两匹猎马,都是白色的,听说是熙德两个女儿的爱马,一匹叫红宝石,一匹叫琥珀。

我从木桶中舀出一些水,分别倒进三匹马面前的水槽里,又用水浸湿刷子,按拉尔夫说的顺着马毛生长的方向刷起马来。

我一开始以为刷马是个轻松的活计,事实证明我错了,你得把马皮肤上的油脂全部刷出来,这是个重体力活,没有任何捷径。

但好在这活比起劈柴还是轻松太多,我花了一小会儿的功夫,哼着歌把三匹马的毛发刷的柔顺无比,又捋顺它们鬃毛上的结,从谷仓里抱来一些干草和豆子,倒进它们的马槽里。

等我做完这一切,太阳终于照进了高墙之后的世界里,温暖的阳光照在我身上,让我舒服了一点。我把木桶和刷子收好,一路哼着歌回到主楼。

“早上好,萨伦。”熙德骑士已经起来了,在主楼外练习剑术,见到我还打了声招呼。

“早上好,熙德先生。”我停下脚步,认真地向他行礼。

“呼——”熙德挥舞着手上的木制双手剑,连续砍击着他面前的稻草人,最后以脑部的一剂重击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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