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只有两个人,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穿着一件皮裙,我猜他是裁缝,另一位穿着得体,应该是位客人。门撞在墙上,发出巨大的响声,吓了他们一跳。
“别呆站着,你这憨瓜!没看到我没衣服穿吗?”我不悦地开口训斥,一屁股坐进椅子里,用恰好房间里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假装自言自语:“让我知道是哪里的土匪,我就要扒光他们的皮!”
我假装没看见客人和史丹利裁缝的偷笑,不耐烦地说:“我的衣服呢?你这笨猪。”
半个小时后,我提着崭新的衣服走出这家店,在吟游诗人学院里学到的表演技巧效果比我想的还要好,史丹利本不打算收我钱,在我的坚持和所谓的“贵族的公正”下,他还是收下了我的一个银币。
无视路上投来的诧异目光,我高昂着头,活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大踏步地回到了旅店。
老板殷勤地把我领到大厅后面的一个房间——这大概是这旅店里最好的房间了,地上嵌着一个木制的浴缸,墙上钉了一大排挂钩可以挂衣服,挂钩的对面还装有一个简单的盥洗盆和一面镜子。
浴缸里放满了水,老板又另外提了两桶热水进来,还递给我一块香皂和梳子。
我躺在浴缸里,让酸痛的肌肉得到放松,用香皂认真搓洗了全身,又把头发梳开,尽可能地把污渍都洗去。
做完这一切后,我又用手把身上搓了个干干净净,用一桶新的热水冲洗干净,然后换上崭新的衣物。
我回到大厅,老板正在算账,见到我立刻行了一礼。
我冲他回了一礼,走过去用鼻孔看着他,“算是不错,”我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更像是鼻孔里哼出去的,“我威廉·泰尔会记得你的援助。”
老板朝我谦恭地笑了笑,虽然我知道他肯定巴不得我赶快离开,没人喜欢贵族家的纨绔,特别是平民们。
我刚走出门,一名帝国士兵骑着马从我面前飞奔而过,朝镇中心跑去,我立刻警惕起来,决定跟在后面看看情况。
此刻正是热闹的时候,那骑兵在拥挤的人群里根本寸步难行,他只能翻身下马,牵着马艰难地往前挤,直到他快步走进镇政府,也没发现跟踪的我。
事情的谜底很快揭开,一大群镇上的民兵从镇政府里出来,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大摞的纸和一桶浆糊,他们分散开来,在每块告示板上都贴上三到四张纸。
那是我的通缉令,上面画着我的头像,不得不说非常相似。
“萨伦·诺维斯,帝国公民,红发,十三岁,涉嫌杀害帝国警卫五名、杀害同学莎莉·诺兰、试图杀害魔导师皮奇·斯凯姆未遂,此人极度危险,任何帝国公民见到相似长相之人请立刻联系当地警卫所或是政府机关,提供有效信息并经证实的居民将会获得一千金普洱的奖励。”
我看着通缉令上的文字,怒火顺着我的脊梁飞速上升,吞噬我的大脑,我伸手把所有通缉令都扯下来,撕成碎片,我还是低估了皮奇·斯凯姆这狗杂种的能力,更令我愤怒的是他们居然把莎莉的死都挂在我头上。
那画像太像了,我必须立刻离开这座镇子,这镇子里见过我的人太多了。最好不要再和任何帝国聚落进行接触,我的红发和年纪太过明显,我告诉自己,同时希望旅店老板和史丹利裁缝能相信我的表演和伪装,而不是立刻跑去进行汇报。
我趁着时间还够,随便走进一家店子里买了个皮包,把我剩下的钱放进去,又把皮包放好,临走时再发挥我的表演天赋,和这老板要了张地图。
这个镇子叫温德勃洛,在帝国西方偏北,离帝都五十里路程,如果传令兵都到这里了……我打了个寒颤,不敢继续往下想。
我走在温德勃洛北边的森林里,思考着下一步的计划。
坦白说,我不知道。
我不是没考虑过往巴伦利亚王国或是联邦去,但我真的能做到吗?那对我来说是否太难了,在这种天罗地网的追捕中。
唯一安全的路线就是荒无人烟的地区,那意味着我得横穿整个帝国疆域,从中部南边边走到西北边,再跑进王国境内。
去联邦的距离也没差太多,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我的钱不够我在联邦活下去,那儿的生活水准可比帝国高太多了。
最后我还是决定朝巴伦利亚王国出发,比起联邦,王国还在和帝国交战,我也有更大的几率得到皮奇这个杂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