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与坐骑合二为一的重骑兵闪亮登场时,就已经宣告了这一场战役的结束。
数百从城池各处赶来的龟兹兵士,只敢遥遥望着逐渐远去的玄甲骑,以注目礼,为他们可怜被俘的王子殿下祈祷。
秦汉的铁骑称不上后无来者,不论是后世让敌人闻风丧胆的铁浮屠、大唐玄甲铁骑、蒙古铁骑相比,都是很难匹敌。
主要还是秦汉有马鞍,唯独没有马镫借力。
这是时代进步的正常差距。
就像是关公战秦琼,叫嚣着让大秦锐士与大明神机营比射术一样,公元前的弓弩对决火器,本身就是一件极其离谱的事情。
单从同时代的战力衡量,二十年后还曾有一位归汉的流浪儿出身武将,赵破奴,就已经用七百汉军轻骑,冲杀车师、楼兰联军,一战灭两国。
除了精良的铁器装备以外,大汉小飞侠李广将军所说的一汉当六匈奴,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强大的民族自信,强大的战斗意志,是同时期其他国家的兵士难以具备的品质。
绿洲边缘,夜幕下使团点燃了阵阵篝火,除了木柴燃烧的噼啪声,偶尔才能听到几声玄甲骑处理伤口时的闷哼。
“焕哥儿,这个龟兹王子怎么处理?”赵德邦眼神里露出一丝杀意。
龟兹王子听不懂汉话,但是他能看懂手刀切头的动作,一时间吓得是涕泪横流,悲痛交加。
“尊贵的汉使大人们,请不要杀我,伏杀你们都是那个昏聩的老不死擅作主张,我其实是心向大汉的啊!”
眼见孟焕陷入沉默,压抑的气氛让龟兹王子更加害怕,浑身绑缚,像是毛毛虫一样拱到张骞的面前,想要从这個看起来更和善的人身上下功夫。
“汉使,你饶了我,我在龟兹国境内有不少支持者,让我继承王位,我立马写一封与大汉结盟的盟书。”
“我愿以萨尔玛那萨尔的伟大姓氏起誓,以后将永远臣服在大汉的麾下,愿为驱使。”
萨尔玛那萨尔?
很牛吗?很出名吗?很厉害吗?
能了解西域,还是因为出生以后就生活在这一片大地上,孟焕他们属于被迫学习西域诸国的文化。
可龟兹人来源什么流域,以前是什么人种之类的,孟焕没打算深入了解。
反正,未来都是汉文化,又何必去纠结他们过去的故事。
倒是张骞的考虑与其他人截然不同,面对龟兹王子声泪俱下的效忠,张骞也红了眼眶,情真意切的挽起了王子的衣袖。
“王子愿意与我大汉结盟,骞幸甚至哉!宫廷喋血实非我之所愿,全因贵国国王一时动了贪念,骞又对麾下卫队缺乏管束,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惨剧发生。”
张骞蹙眉,一手拉起龟兹王子,一手持着旄节,气势汹汹的走到孟焕面前。
“卸甲!”
此事未曾与孟焕通气,后者也是一脸迷惑的褪去铠甲。
穿上铠甲时还瞧不仔细,等到孟焕脱下铠甲后,众人才看到戎衣上一个个血肉模糊的血窟窿。
最严重的伤口,从右肩臂铠与胸甲缝隙刺入,几乎是快扎出一个对穿,见者无不起立,对着孟焕露出担忧的神情。
可受伤者本人却丝毫不在意,这样的伤痛也不是头一回如此,身体内那股诡异的热流有古怪,也不需要怎么处理,只要不是致命伤,休息几晚,伤口便能自己愈合。
一开始孟焕还会想东想西,比如说,会不会感染,会不会化脓,如果得了破伤风,这股神奇的热流会不会扛不住细菌和病毒的侵袭。
等到受伤次数多了,伤啊伤的,也就慢慢伤习惯了,下次冲锋陷阵反倒是越来越猛,打法越来越激进。
张骞看着这些好男儿的功勋印章,意味深长的用旄节假意拍打了几下孟焕。
不知内情的赵德邦蹭的一下就拔剑蹿了上来,对着张骞怒目而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