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五章 环球唱片(2 / 2)下顿饭加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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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号歌曲播放。

歌名《HEAVEN》,译意,天堂。

原唱是地球上的半岛灵魂歌姬,Ailee。

这首歌一起,刚听到副歌几句。

这次是曹善美,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

喃喃自语:“这首歌……这首歌……”

郑逍遥继续她没说完的话:“曹社长是不是觉得,这首歌很适合女人唱。”

曹善美点头,她就是这个意思。

郑逍遥端起茶杯,再次抿了一口。缓缓将茶杯放下,扫过两人的眼睛。

“这就是我的底气。我不但可以写出我自己能唱的歌,我还能够不断创造。适合所有歌手唱的爆曲。”

许智伟双手抱胸,略微思考,然后抬头看向郑逍遥。

“即便我已经做足了准备,但到了才发现我还是小看了郑老师。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准备一个歌手合同,而是应该准备一份金牌制作人的合作协议。”

“当然没问题。只要能够更好的合作,形式并不重要。”

双方达成共识,很快便进行主体内容的谈判。

最终合约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郑逍遥作为艺人的合约,另一部分是郑逍遥作为制作人的合约。

艺人合约就是标准合同,以Z-Loong这个艺名,加入环球唱片。

环球唱片负责专辑制作贩卖、歌曲推广、商业安排。

Z-Loong这个ip,一年至少出一张专辑,创作不少于20首歌曲。定位是DJ+歌手+制作人。

主要收益分成,专辑四六分,艺人四成。亚洲演出55分成。亚洲以外地区演出。七三分成。Z-Loong身份代言合约,还是七三分成。

分成还是次要,最大的权益,是歌曲版权都属于郑逍遥。环球唱片只获得Z-Loong歌曲99年使用权。

制作人合约,主要按歌曲收益分成算。

环球唱片这边,会撮合安排旗下的知名歌手合作。

歌曲成绩越好,收益越高。保底是金牌制作人的固定费用。和起点写文差不多,保底+分成,主要看分成。

这也是避免郑逍遥敷衍,拿垃圾歌曲出来应付了事。

郑逍遥需要履行合约规定的最低标准,除了和环球唱片合作外,不能私自使用Z-Loong这个ip。需要套其他新马甲。

对此郑逍遥没有异议。

双方很快达成初步意向。

离最终签约还需要完善一些细节,中间肯定还有扯皮,不过这后面都是细枝末节,很难动摇双方已经达成的合作意向。

郑逍遥这边也得尽快构建自己的团队。

“合作愉快。”

他站起身和许智伟握手,再和曹善美握手。彼此笑容都很真诚。

郑逍遥想的是,终于绑上了一辆大车。

赚钱还是其次,主要是有了进入娱乐圈的后台,会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收入也不会因为分成降低。有了环球唱片的商业推广渠道,他的那些大爆曲才能真正的赚钱,而不是吃音乐平台那点播放、下载版权费。

这下他也可以大大方方的去找YG梁炫锡,去找JYP朴振英,去找SM李秀满谈合作了。

以势压人?

有本事比环球唱片势力还大。

爷的歌就这个价,合作就这条件,不要我就把歌卖给你对家。

想一想,BLAK,TWICE,Red Velvet,把对家的经典歌曲唱了,会是什么一个场景。

元气甜美裴珠泫?

狂拽酷炫林娜琏?

郑逍遥突然感觉一阵恶寒,想想还是算了,比起纠结那点歌曲版权费,还是让自己学生出名最重要。

【财富奖励=实力提升系数×名气】

【系统注释:世界首富不是上限】

这大概才是真正赚钱的东西,没必要舍本逐末,他当一个歌曲二道贩子就可以了。

所以还是尽量把BLAK的歌卖给YG。

把TWICE的歌卖给JYP。

把Red Velvet的歌推销给李秀满。

把(G)I-DEL的歌……还是田小娟自己写吧,反正已经是他学生了。

发歌主要是积累名气和人脉,然后培养更多更牛的学生。他这个老师负责躺着挣钱。

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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