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3章 就是一条狗,连狗都不如!(1 / 2)乱码有个性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Letme看着传送到线上的青钢影,脸色为之一僵。

战斗力差距太大了……

第一次被以假乱真的破绽欺骗,遭到极限反杀,第二次被卡着防御塔间隔打残,不得不放弃一大波兵线回家。

Letme战绩看起来是0-1,实际上和连死两次没有太大区别。

远程英雄对突进英雄,连死两次代表什么?

代表着崩盘!

此时,凯南多兰剑+法强书+鞋子的配置,对上青钢影的多兰盾+提亚马特+鞋子,连反抗余地都不存在,即便青钢影扛着兵线,凯南也没有战而胜之的可能,甚至不敢对青钢影出手。

——凯南普攻范围仅有550码,比青钢影W【战术横扫】短一截,敢A一下青钢影,要么被【战术横扫】外圈减速,要么被逼出自己的E【奥义:雷凯】。

无论被减速还是被逼技能,都很容易吃到青钢影的E【钩锁-墙返】。

吃到【钩锁-墙返】,起码要没一大半!

所以,当Q技能丢出的雷霆手里剑被扭开,无法迅速叠加三层风暴印记形成眩晕控制,Letme就连干扰叶天的胆量都没有,只能和无能为力的丈夫一样看着面前发生的一切。

【The让就这?】

【长手打短手,连兵都吃不了?】

【不是,我刚点进来,上路怎么在二塔对线】

【RNG战队快去举报狂风哥开挂,再不举报要被翻了】

【猪杂开始了?0-2也能逆风输出?】

【0-2?1-2!】

EDG粉丝的气势节节攀升。

但凡玩过LOL,都能看出上路差距有多大。

青钢影不仅装备领先,更是有着五级对四级的经验压制,再往后拖一拖,无论是六级打四级还是六级打五级,都能靠R【海克斯最后通牒】形成对凯南的必杀。

凯南看似活着。

其实,已经死了!

“青钢影带着提亚马特,断一波线只掉一百多点血,按照这个情况,再断两三波都没有太大问题。”

“RNG必须要想办法了啊!”

米勒看着画面:“麻辣香锅出了标志性的五速鞋,从泉水往上路走,想要帮Letme解线,但酒桶和凯南两个英雄不足以击杀青钢影,卢锡安在中路是不能动的。”

“卢锡安敢往上走,RNG下路就要被越。”若风谈到最擅长的领域,语气笃定非常。

本场比赛。

Scout的召唤师技能是闪现+传送。

小虎的召唤师技能是闪现+治疗。

支援方面存在质的差距。

之所出现这种情况,不是RNG战术设计失误,而是考虑到UZI个人能力足够强,用劣势英雄组合也很容易反压对手,让小虎带治疗增加中路稳定性,降低被Scout打出对位单杀、强行Carry的风险。

没想到的是。

厂长一波二级抓下,让Iboy形成了绝对的属性碾压,UZI面对暴风大剑开局的小炮,全程不能出塔。

这样一来。

Letme在上路被撕开的缺口,就成了真正的死局。

麻辣香锅来解线?

笑话!

叶天确认卢锡安位置,以及没有鞋子的卢锡安从中路往上走,计算E技能穿墙,也要二十秒才能加入战场,无视麻辣香锅动向,继续站在原地断兵。

“难道要1v2?”

娃娃满是期待:“麻辣香锅是打野刀、五速鞋,只有基础伤害,Letme身上除了多兰也就一本小法强书,1v2并不是没有可能啊!”

“来了来了,Letme动手了!”米勒音量一提。

麻辣香锅穿过三角草丛,拦截叶天后路。

Letme走位向前。

抬手。

丢出一发普攻。

打法很细。

青钢影被动护盾会根据最后一次承受的攻击类型改变,Letme用普攻先手,青钢影就会A出物理护盾,无法抵消凯南和酒桶的主要输出。

不A护盾?

那更好。

青钢影护盾只有两秒持续时间,酒桶E接凯南三层风暴印记先打一整套,再把青钢影护盾拖掉也没问题。

麻辣香锅看到队友的行为,心领神会,喝下一口W【醉酒狂暴】逼近青钢影。

近到几乎触手可及的一刹,Q【滚动酒桶】丢出,E【肉弹冲击】覆盖上一个动作,挺起肚皮向前一顶!

厘米级冲撞!

可惜。

没什么用。

AP凯南用普攻逼青钢影物理护盾的技巧,对叶天来说只是小儿科,Letme动手之前,叶天就计算到了这一切。

见酒桶冲脸。

叶天鼠标锁定酒桶,轻轻一敲Q键。

青钢影Q【精准礼仪】是普通攻击判定,能触发装备、BUFF等一系列特效,但和普通攻击不同的是,【精准礼仪】不会被除了死亡之外的任何方式打断,就连最霸道的击飞/击退都不例外!

酒桶【肉弹冲击】率先命中,对青钢影造成伤害、击退双重效果,举起手中木桶重重下砸。

凯南QW二连丢出,雷霆手里剑和蜿蜒曲折的电光紧随其后。

然而。

青钢影【精准礼仪】在被酒桶E中之后踢出,触发一层六棱型蓝色护盾,抵消了相当于最大生命值百分之二十的伤害,凯南加酒桶使用大半套技能+普攻,对青钢影造成的实际数值只有207点。

不仅如此。

被控过程中,青钢影腰间射出一条【钩锁】。

拉到侧面墙壁,躲开【滚动酒桶】的同时,W【战术横扫】外沿借着位移之势命中酒桶本体!

二段E【墙返】杀回!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