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迅速吃完午餐,淡定的站起身。
“走吧,姐姐。换上漂亮衣服,开开心心和朋友告别。”
虽然罗兰擅自做主有些霸道,但莉莎却完全不生气,唇角甚至掩不住笑意。
用餐完毕,罗兰换好衣服,在楼下等莉莎。
这一等就是四十分钟。
罗兰没有半点不耐烦,只是安静的看向灰蒙蒙的天空。
女孩的下楼时间与颜值成正比。
古今苏外,莫不如是。
姐姐的美丽与希芙没法比,但好歹也是贫民区区花,就算参加贵族沙龙也是上流,多等会很合理。
看着灰蒙蒙的天,罗兰的好心情消失了一半,虽然在苏赛克斯居住十八年,但这该死的雾霭他始终无法适应。
听说布鲁克和汉撒阳光明媚,海风湿润,是好地方。
真想早点去啊。
就在罗兰脑补完整本《海外历险记》后,莉莎终于出来了。
听到高跟鞋和楼梯碰撞“噔噔噔”的声音,罗兰随意回头,目光迅速沦陷在莉莎微微泛红的酒窝中。
她穿起平时极少穿的裙子,红润唇彩格外耀眼,亚麻色长发扎起来梳理的整整齐齐。
搭配精致的挎包和半透明水晶高跟鞋,根本不像去辞职。
倒像去参加宴会。
罗兰的目光瞟向莉莎的脚踝,略作停留,轻声揶揄道:
“很漂亮,你打算就这么走过去?”
以这個时代的路况,穿高跟鞋走马路崴脚的几率很高。
莉莎捏着裙角潇洒的转个圈,笑着说道:“当然不是,只是让你先看看,如何?”
随着轻盈的旋转,绯红长裙像火焰燃烧在冬日正午。
罗兰没有说话,只是瞳孔深处有火焰在舞动。
如果不善言辞,专注目光亦是真诚赞美。
也许是朝夕相处太久,又亲眼所见莉莎成长的过程,罗兰印象中的莉莎固然是美女,但具体多漂亮毫无概念。
现在他知道了。
莉莎微微垂首,咬唇提醒道:“抓着我,我要换鞋了。”
她的心跳有些快。
穿高跟鞋运动果然累人,哪怕她已经是超凡者。
她从不问与希芙相比谁更美。
无论赞美的谎言还是伤人的实话,她都不要。
她飞快的换上小皮靴,将水晶高跟鞋小心翼翼的包好放进挎包。
这是女皇陛下的赠礼,平时可舍不得穿。
但今天不同。
从邮局辞职,是人生新篇章的起步。
千里之行,从每一步开始。
穿着炫目的水晶鞋,绯红长裙化作火焰,闪亮登场,在总经理和同事们艳羡的目光中潇洒转身。
宛如梦境。
但它要实现了。
与罗兰并肩行走着,莉莎的脑海中又浮现出晚宴的场景。
她什么时候能像女皇陛下那样站在舞台中央,成为最闪耀的星?
但她知道这是幻想。
丑小鸭永远不会变成白天鹅。
能变成白天鹅的是貌似丑小鸭的小天鹅。
罗兰带来的故事总是如此真实。
如此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