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何其相似?
反观先生简直蠢哭了!
等先生回来,最好还是安心写书吧,千万可别插手经营……
只不过,受到大家如此赞誉的沈先生,在夜深人静,想起那个英俊的年轻人如沐春风的笑容时,会辗转反侧,彻夜难眠,感叹对方好毒的计,好狠的心!
李清源化解危机的办法就是打悲情牌,很显然,这招已经奏效。
问题是,他给沈新宝和金镛之间,划了一道无法愈合的裂痕。
一个企业谁说了算,从来不是单纯看持股比例的,更大的因素,其实在于人与人的共识!
当明报集团所有员工都认为,听沈新宝的比听金镛的对集团有利,那么二者的权利结构就不再平衡。
最重要的是,这个毒饵,是沈新宝心甘情愿咬的。
未经金镛同意,就公布了他的新书计划,等同于一次逼宫行为。
由于已经在《月刊》中做出承诺,金镛能放全港乃至整个华人世界的鸽子吗?
他只要动笔,沈新宝就赢了!
看,连查先生都要听沈先生吩咐,底下的人该如何选择不言而喻了吧?
当然,李清源之所以又出损招,肯定不单纯为了恶心金镛,他最大目的还是利己,因为明日,他自己的报社便会宣布创刊!
“你为什么非逼着金镛写书?”
兆发十二楼,李清源的办公室,萧亦甩了甩酸涩的手,把稿子递给去的同时,问出了这个困惑。
“所谓‘南金北萧’,他不写书,你怎么和他较量啊?”
萧亦叹了口气:“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论长篇功力,我和查先生还是有差距的。”
沙发上坐着的吴志标道:“萧兄,你太过谦了,老查也不过是多改了几遍稿,你之前写书,老是左右不了作品的结局,报社一有人事变动,便匆匆结尾,现在你自己做老板,金古之辈不过草芥!”
“是这样吗?”
萧亦也嗨了,奉承话谁不喜欢听啊,何况他本就自视甚高,打心眼也的确没服气!
写小说的人有个通病,写之前都认为自己能写出惊世骇俗的作品。
写作中又会陷入重度自我怀疑,等写完一看,卧槽,老子好垃圾!
可编辑又像个催命鬼,冇办法,强忍着恶心也要把稿子寄过去。
他现在自己当老板了,谁还敢捋虎须?
正飘着呢,便听李清源道:“老萧,你这写的什么玩意啊?”
萧亦一怔:“怎么了?”
李清源皱着眉:“作品注重情节表现力,你在这给我秀文笔,水字数?光男主外貌你写了四百多字!”
萧亦不服气道:“我这章写的是女主揭开男主面纱,就应该用女孩子的视角,来着重描写外貌。
再说,我是按照你的外貌写的,清源,不得不说,你的长相很能激发我的灵感。”
李清源咧了咧嘴,又扫了眼稿上文字。
【一张英俊秀逸的面庞,一双黑白分明,大而光亮的眼睛,两道入鬓剑眉,挺直的鼻梁下面,是一张弧形的嘴,嘴角的上端,却印着一个小小的旋涡,薄薄的嘴皮下,露出了两排洁白光亮的细牙……呀,他是多么的俊美!多么的潇洒!多么的可爱啊!】
这特么是按照我写的?
“老萧,明天我花钱给你配副花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