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2章 兰陵秘境(2 / 2)致君尧舜上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沧澜界是以家族为势力划分的中千世界。有点头面和背景的修士,拉出来基本上大半都是家族子弟。

家族子弟出去历个练,万一一不小心把自己历练没了,这可不是小事情。

任何以血缘为纽带的势力,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护短。

俗称,“打了小的来老的”。

这条规矩就是为了避免,外出历练的家族修士意外身亡,结果他家族里的长辈不认账,撕破脸皮亲自上场“找公道”。

此外,家族势力还有一个扯不清楚的地方,就是姻亲与派系十分复杂。

很有可能,一个三流小世家的资质不怎样的公子,有一个被二等世家看上眼纳回去的姐姐,这姐姐的夫主又与哪个一流世家的旁支别系有姻亲或师承,然后这一流世家又是隶属于哪个超级世家。

为了所谓的“家族颜面”,很有可能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会引起轩然大波。

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发生过。

后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大家有志一同地认为,修仙就好好修仙,一帆风顺的还修什么仙,只会拉关系看背景还修什么仙。

常言有道“顺则凡,逆则仙”,能修仙有成的谁不是从逆境中摸爬滚打过来的?大家都是有身份有背景的人,怕死就在自己家族里老老实实修炼,别来秘境试炼场之类的掺和。

若是自愿来了,那好,生死不论,后果自负。其家族不得以各种没有证据的胡乱猜测来找麻烦。

这也是一般家族会为子弟准备护道者和保命手段的原因,没有经过实战历练的修士始终成长不起来,而实战就面临着死伤后果,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条规矩一出,这种后辈殒落,长辈不分青红皂白报仇的情况自然是少了。

可与之相对的,家族子弟死亡机率也大幅度上升了。

搞点小动作,借秘境之便行杀人之实的事情就变多了。

因此,在“自愿入秘境,后果自负”外,又有一条规则:“子弟殒,事出有因,起因非罪,杀人者人恒杀之。”

简单点说,有人死了,留下证据是被谁杀死的,他的死因并非此次秘境之罪。那么,要报仇的,找杀人的那个人去,杀人者人恒杀之,被报仇了也是理所应当。

可这前提是,留下证据!

于是,既能作为保命手段,又能作为记录手段的神识虚影,就被广泛地做为家族子弟众所周知的底牌之一了。

然而,再严厉的防范也不可能万无一失。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天骄的成长必然需要献血和历练,但程度却是可以把控的,博陵苏氏掌控下的历练所,十分欢迎自家子弟进入其中。

至于外面的秘境?谁也不能保证那不是针对苏尧卿的陷阱。

出于这种考虑,苏尧卿若是想从家族手中获得名额,恐怕还需要不少口水与保证

这送到他手里来的东西,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邝氏长老把这样的东西绕过苏氏给了苏尧卿,安的是什么心还真的不好说。

苏尧卿心里微哂。

他三年前出事,除开家族内贼之外,总还是有外人虎视眈眈、推波助澜甚至主导事故的。

至于这幕后黑手到底是谁?

苏尧卿也是有几分猜测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