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师傅从被害人手指甲缝隙里,发现了些许的皮肤组织残留。
通过这些皮肤组织、检验,很快确定了凶手。
被害人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叫做木晚晚。
木晚晚十二岁就辍学,十五岁进厂打工,养活下面的弟弟妹妹。
因为没有满十八岁,算是童工,所以她能拿到的工资是别人的三分之一。
她的生日是七夕,一个十分烂漫的节日。
在华国的传说中,这是牛郎和织女会面的日子。
生日前夕,她特意从为数不多生活费里挤出一些,在厂边的大排档宴请平日亲近的小姐妹。
明天是个大日子,她要满十八岁的大日子。
过了明天,她就成人了,工资就会和大多人一样。
这样她就不用在每天下班后,去夜市摆小摊子了。
她就可以接受那个追了她已经一年多的小伙子了,告诉他其实,她也喜欢他。
厄运发生在那天晚上,她刚刚和小姐妹们告别,回到宿舍。
因为有些醉意,所以门没有关好她直接去厨房到水喝。
喝完水之后,她也顺便把那道虚掩的门忘记了,转身走近卫生间洗澡去了。
……
就在这时候,她的家里溜进来一个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