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4章 拳击务必了解自己(1 / 2)任崇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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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糙大汉子,排成几排跑步,这架势是非常壮观的每天早上的时候天还没亮就开始了,跑到后来都是一个拖着一个,听着这粗重的喘气声,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群“肌肉大汉”在探讨“哲学”,离上次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是杜狄冬还没有升级。

他也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明明感觉到了很强的变化,但是始终是卡在哪里难受。

每天进行的就是耐力训练和反应速度的训练,杜狄冬没有教他们如何出拳这种东西其实完全看习惯。如果一个人长时间习惯某种攻击的习惯之后再让他去改反而有一种“强扭的瓜不甜”的感觉。

虽然达拓马问过杜狄冬什么时候教他们打拳,但是杜狄冬先举了几个例子:

我们拿着名的拳王泰森来举例子,这位世界着名的拳王,即使是没有深入了解过拳击的普通人也是听说过一二的。那么他有多强?

一九八五年他一年一共战斗十五场,全部!以击倒对手!取得胜利,而最为可怕的是,其中有十一场对手连一个回合都没有撑过!这些比赛均是每场十二回合!

剩下的四场,分别以两次两回合,三回合四回合各一次结束。

众人唏嘘不已,虽然不明白这个纪年法和拳击规则,但是只需要知道这个叫“迈克泰森”的很强就是了,毕竟十二和一还是比得过来的。

杜狄冬讲明原因:

泰森小时候被带出儿童监狱教管所跟随恩师学习拳击,不论是技术的全面性,还是身体素质的强悍,都是当时的泰森所具备的,这就是他为什么能够这么强的原因。

从一九八五年到一九九九年,迈克泰森的四十一场拳赛只输了三次!另外能和他打满十二个回合的只有三人,其他人均在十回合前被!

先说能和迈克泰森打满十二个回合的人,首先是“碎骨机”詹姆斯史密斯,以破坏力惊人的拳头而着称,此人在自己的拳王赛中,仅依靠一击右直拳打败了当时的拳王,因此人们认为他的拳头能够“打碎骨头”,所以封号“碎骨机”。

而詹姆斯史密斯却是一个大器晚成的拳王,直到二十岁商学院毕业开始他才接触拳击,第一次摸到拳击手套,所以对比迈克泰森,不论是技术还是身体素质上面都要差一些,但是,史密斯依靠自己超级强悍的拳头和泰森对拼,终于在拳王争霸赛的第十二回合打倒了泰森,成为了第一个打倒泰森的男人……

杜狄冬一直以来觉得史密斯非常了不起,就和“青铜轰炸机”维尔德一样都是很晚才接触拳击的超级强者,他们凭借自己惊人的训练和智慧,战胜对手,所以一定不要嫌弃自己年纪大!所有成功都是依靠坚持和不在乎外人看法!

而第二个人,是当时超强的拳王,号称“坦克”的托尼塔克,此人与泰森一搏之时战绩是三十五战全胜!因为此人身强体壮臂长惊人,凭借自己的身体优势,塔克一只是以“拳重手黑”着名,在与泰森争夺“最强重量级”的称号中,凭借自己的臂长身高,反复压制泰森,甚至很多人认为他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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