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七章 喜欢的定义(1 / 2)慕夏未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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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明明是从乡下来的,就凭她那狐狸长相勾引有钱人嫁入豪门土鸡变凤凰。”

“可不是嘛,当年少爷本来要娶苏家的小姐,人家可是清清白白的大家闺秀,不像她还做过洗脚的小姐”

“你瞧瞧她那个女儿一双狐媚子眼睛像极她早死的不要脸的娘,不知道长大了又要去勾引谁”

几个长舌妇通过说出一些恶毒的话,借以慰籍自己令人作呕的嫉妒心理。

“啊……小姐!”

她们看着12岁女孩,神色慌张的低了下头去,陶静对她们笑得天真烂漫,若无其事的上楼去了。

“应该没有听到吧?”她们面面相觑,额头上冒冷汗。

第二天,陶府换了一批新的佣人,她们都只知道陶家有个温柔的女主人,可爱的小姐,一个非常忙碌却顾家的男主人。

然而在陶静心里,母亲已经不是纯洁美好的了,曾经那双手温柔抱着她,轻抚她的脸颊……

然而就是那样一双洁白柔软的双手碰过其他男人的腥臭的脚丫,甚至是其他的地方。

一切美好的回忆都成为噩梦。

陶静开始讨厌所有没有地位的人,他们会想法设法甚至出卖灵魂来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

她萌生一种想法,美好的人只能与更加美好的人在一起,这才是天生一对。

从那以来她一直都在力求做到更加完美,成为全班的中心,全校的聚光体,参加比赛得奖,班级活动,成为父母老师的骄傲,成功变身成为别人家的孩子。

在她16岁时的那个晚会,她挽着父亲参加即是市商场大鳄,如今如日中天的“红一代”贺云天,最疼爱的孙子的生日晚宴。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了贺行之,少年站在众星月捧的中央,接受各路上流人士的祝福吹捧。

陶静那时才觉得,于他而言自己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父亲带着她去见贺老,她根本听不见他们说了些什么,她的眼神一刻都没有离开过眼前的男孩,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人。

他的身上并没有名门公子的恃宠而骄而或是酒囊饭袋,他静静的站立在那里,恬静的给人一种他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虚无感,就像是来自画中。

许是陶静看他看的太过肆无忌惮,贺行之皱了皱眉看了她一眼,又飞快的移开了,仿佛她并不存在一般,骄傲如她从未受过这样的冷遇。

想要被他美丽的琉璃目注视,想要和他站在同样的高度,想要得到他。年幼的女孩的喜欢和对美丽的事物理所应当的好胜心和占有欲,强烈而不可阻挡。

自那以后,陶静便更加努力的学习,不仅如此她还开始加入高中的学生会,处理各种繁杂的事务,组织各种大型活动。

她也再没见过贺行之,她想等自己成长到绝对的高度再去拥有她吧。

高考后填志愿的时候陶静打听到他会选择大,她不顾父母反对决然放弃出国留学的机会毫不犹豫的随之而来。

她曾数次试图接近他,而他却一直和自己保持着距离,不过贺行之在这两年里却也不曾将谁放在眼里。

她虽不甘心,也不愿放弃。

大美女很多,才女也不少,陶静设想过许多敌人,却怎么也想不到与和自己朝夕相处的秦艾头上。

在陶静眼里,秦艾家境比一般人好一点,长的比一般人漂亮一点,身材比一般人好一点,性格比一般人好一点。但仅仅是好一点而已。

如果说把对象换成是谭维维,或许陶静内心会容易接受一点吧,谁知道呢?但是怎么也轮不上她啊?

这种想法就像扎了根一样在陶静心中疯狂生长。

饶是这样优秀的她,都觉得自己配不上那样好的贺行之,而秦艾又怎么能?

所以她不相信!她要问清楚!哪怕会让贺行之反感她也要证实她的想法!

“认识这个概念怎么定义?”贺行之冷淡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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