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水源,哪里有果树,哪里有山谷,哪里有地洞,他全都记在了脑子里。
既然自己如今已经身为老虎,肯定是不被容于人类世界,外界若是现代都市,自己体型如此雄壮。
他一离开大山搞不好就会被人类抓去跟母老虎配种,那画面太美丽,陈虎不敢想象。
而外界若是古代,那他就更危险了,搞不好会有猎户组团来找自己,把自己给当成BOSS刷了。
到时候爆点虎骨,爆点虎皮,爆点虎鞭……总之为了保险起见,为了这条珍贵的虎命。
陈虎选择占山为王,霸占这方圆百里的区域,自由自在的当一个山大王,也不离开的太远,这多潇洒。
小跑到几里外的小溪,当陈虎出现的瞬间,空气里立马弥漫起了一股血腥味。
几头还在小溪边喝水的动物立马吓得拔腿就跑,慌不择路。
好在陈虎已经吃饱了,完全没有继续猎食的念头,也没有要去肝‘炼精化气’进度的动力。
就差几缕灵气了,并不需要急于一时,一旦捕捉猎物失败,只会白白浪费体力。
趴在小溪边,陈虎一头扎入水里,伸出舌头,大口舔起了清澈的溪水。
同时还借着溪水冲洗着自己下巴处毛发和嘴边的血迹。
虽然已经是老虎了,但还是要讲卫生的,这能够保证身体健康,有效的延长寿命。
要不然等这些血迹干了以后就会黏住毛发,粘成一束一束的,又脏又臭,还会引来苍蝇,生虫子。
很不利于长期生存。
将血迹冲洗干净后,陈虎转过身来,又将自己下半身给泡进了溪水里。
一般猫科动物,都会靠舌头来舔舐身体,梳理毛发。
其中,那个柔软且隐秘的地方,也是会舔干净的,这一点养过猫的人都很懂。
但陈虎作为曾经的人,有些事情,他是万万不会做的,那画面太辣眼睛。
“待会要去做什么呢,睡觉还是搞点果子吃吃,这当了老虎什么都好,就是每天太无聊了。”
洗干净屁股后,陈虎从小溪里站起,甩掉毛发的水分,脑海里快速思索起来。
原地站着发呆几秒后,他才甩着尾巴缓缓离开。
“对了,那株白参好像又到了可以舔舐的日子,先过去收割一波。”
……
山林中,四人小心翼翼的在林间前进。
看他们穿着毛坎肩,背着弓箭,手持柴刀的模样,倒像是进山来打猎的猎户。
“吴大哥,这一次董家老爷病重,需要鲜活的虎心和虎骨作为药材入药,董家大少爷公开悬赏五百两银子,我们要是能在云泽大山寻得一头大虫杀之,那就不用再担心没钱建宅子、娶婆娘的事了。”
“小声点,经过我这段日子入山以来的发现,我能确定这附近肯定生活着一头大虫,从脚印上来看,这货个头可不小,必须小心行事,要不然大虫杀不到,我们反而要沦为虎口之食。”
“放心吧吴大哥,我这次专门找镇上的陶神医买了包麻沸膏,涂抹在箭头上就算是大虫射中了,那也得乖乖任我们宰割。”
“很好,真要是宰了那头大虫,你买麻沸散的钱,就从五百两里面扣。”
四人一路深入,很快,就在山林里发现到了一头刚死去没多久,除了脑袋以外,只剩下一具骨头架子的梅花鹿。
为首的猎户环顾四周,走到梅花鹿尸体前伸手触碰内脏。
“还略有温热,那头大虫离开这应该还不到半个时辰,附近这片山林肯定就是它的栖身之处了,都打起精神,能不能娶到大腚媳妇就看这一次了。”
猎户握紧手中的刀,沿着地面泥土上清晰的脚印,迅速追寻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