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吧,起码不算白忙活。
但是五百件衣服换一个冰激凌,还是让言祖很心痛。
放下手头上的信件,他找到冰箱并打开,
在最显眼的位置摆放着一个由密封的玻璃碗装载着的冰激凌,上面还贴着一张便利贴,
【给懵懂的小信灵】
言祖拿出来,瞧了一眼,居然是他最喜欢的巧克力味,当即便开盖吃了起来。
刚进嘴的感觉就是很新鲜,甚至还没冻出冰碴子和那种水结成霜的味道,刚好是最细腻的口感。
店长应该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来,所以冰激凌能够保持新鲜的秘诀只有一個,
那就是钟筱蓉每天都会做一份新的放在冰箱里。
这就是店长,拥有着异于常人的恒心和毅力,甚至到达了重度强迫症的地步。
吃完之后,他将碗洗干净,跟回复的信件一同放在了床头柜旁边,并且在碗顶贴上了一张同款便利贴,
上面写着,
【谢谢,很新鲜。】
但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做的衣服到底哪里去了?
为了探寻这个秘密的答案,已经吃过冰激凌的言祖决定还是去一趟霍德波尔。
...
霍德波尔,午后,
钟筱蓉穿着围裙,兴致缺缺地撑着脑袋坐在店门口的位置,
她的眼睛不断地打量着过往的行人,心烦意乱。
自从自己写了信之后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这期间再也没有出现任何奇怪的现象。
家里好像又恢复了只有自己一个人生活时的平静。
虽说这是好事,但不知为何钟筱蓉的心里空落落的。
小信灵难道遇到什么麻烦了?
小信灵难道是我自己?
小信灵难道看到自己打的零分生气了?
为此她纠结地反复把信件取出来想要修改,
但要是因此培养出一个涩涩的小信灵怎么办?
哎。
她叹了口气,估计是自己喝醉的时候发癫而已,这世界上哪会有什么生来保护自己的小信灵呢。
可能自己只是想找个人陪自己聊聊天,宣泄自己压抑的情感罢了。
呵,真是让人讽刺的女人,
小钟,这个名字就跟筱蓉谐音得让人分不清姓氏到底是钟还是蓉一样滑稽。
也跟你糊涂的人生一样。
在对自己完成鞭策过后,钟筱蓉又重新拾起了希望。
今天是那个小傻瓜要来店里的日子了,自己特意将巧克力味放在锁鲜柜里,还没拿出来卖呢。
说来也怪,那个小傻瓜每次都要考虑很久,可最后还是会选巧克力味,认识他这么久,好像只有一次选择了其他的味道。
或许是小朋友都喜欢巧克力味吧,所以她给小信灵留的也是巧克力味的。
“筱蓉,怎么了,一脸惆怅的可不像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