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的比斗准备时间是十天,王霄收到信息是第二天。
为了把信送到,好几个修行者都跑废了。
王霄也没做什么准备,以他当前的修为,排在当前世界前十应该没问题。
用燕双的话来说,他们门派就没有达到这个境界的存在。
“咚咚咚咚咚……”
天刚朦朦亮,激昂的战鼓便响了起来。
昨天就收到通知的士兵们,以最快速度列装出营,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展开了阵型。
王霄、燕双、知秋一叶,三人陪着陈峰站在了阵列最前面。
“隆隆隆…隆隆……”
隆隆的马蹄声从对面响起,王霄眯着眼睛看,无数身穿皮袄,身体粗壮,骑着战马的北蛮人,气势汹汹的压了过来。
他们的面庞有点偏向西方人,皮肤方面也有点偏白,跟王霄印象中的草原人有些不一样。
“对面那個家伙叫阿莫达汗,是草原上的霸主,随时能召起5~6万的骑兵。”
趁着对方还有点距离,陈峰给三人讲起了对面的情况。
三人都是修行者,对朝廷和国家势力并不怎么关注,再加上北方偏远也没来过,北方势力还真不怎么了解。
陈峰冷笑道:“这个粗蛮子,想趁着咱们中原大乱进来捞一笔。”
“可惜他找错人了,被我来个诱敌深入,一万五千多骑兵被我坑杀在了野狼口。”
回想那天,陈峰兴奋道:“我听说那家伙心疼的,连他最心爱的马奶酒都喝不下去了,最爱的小妾都被他气的当场掐死。”
王霄向陈峰竖了个大拇哥,给其点了个赞。
捍卫边疆,为国杀敌,大丈夫也。
王霄赞赏让陈峰更开心。
那场大战很多人都津津乐道,赞扬他吴王陈峰用兵如神。
可谁又知道,他这一切都是师弟所传授的知识。
他这个诱敌深入,然后聚而歼之。就是学一个什么叫大纵深理论的战术。
只可惜一些东西他还看不懂,只能用他的理解方式来制定作战计划。
还好,他赢了。
以不到2000的伤亡,歼敌15000余骑。
这是自打渊朝建立以来,对北方从没取得过的如此大的战绩。
这要是渊国还在,封个侯爵都是侮辱这个功劳。
“师兄,探子有没有探查出,那两个从西方来的剑圣法圣?”
相比于凡人的战争,王霄对西方魔法斗气什么的更感兴趣。
“没有。”
“那两个家伙一个躲在帐篷里不出来,一个除了要吃的要女人什么都不要。”
“我们的人接触不到,好不容易有次机会,却被对方给发现了。”
陈峰一脸遗憾,知敌知彼百战百胜,什么都不知道,对于兵家而言是大忌。
陈峰说话的时间,对面的军队在两里外停了下来。
那个叫阿莫达汗的家伙,竟然毫不畏惧的带着几个人走了过来。
目光掠过那个叫阿莫达汗和几个护卫,王霄着重打量着对方身后三个奇怪的人。
一个秃头白人,浑身肌肉发达,个头至少有两米。
这都入秋了,这家伙还光着膀子,下身穿着一条不知名布料的短裤。
一把超宽超长的巨剑被其扛在了肩膀上,眼神看着王霄满是轻蔑和挑衅。
另一人个子稍矮,身穿魔法长袍,红色的袍子用金线勾勒无数符文,显得非常神秘。
手中一根法杖,上端顶着一个红色的宝石。
对方带着斗篷看不清模样,从体型来看,王霄断定是个女子。
相比于这两人,另外一个就非主流了。
身上挂着各种饰品,走起来叮叮当当的。
他一手拿着大皮鼓,另一手拿着鞭子一样的鼓锤,跟在阿莫达汗身后,脚步不快不慢,没有任何僭越。
“小师叔,那个头顶骨头,打扮的跟卖唱一样的家伙,应该擅长各种巫术和巫阵,如果要是斗阵,他就交给你了。”
简单的判断了敌人,王霄点了点手拿皮鼓的大祭司,把他交给了知秋一叶。
“放心吧,这样的人我能打三个。”
知秋一叶见对方是个老头,拍着胸脯做出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