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 ——花开彼岸(1 / 2)花霏何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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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吐白,无际的大海上闪着灿烂的霞光。我慢慢的上岸,化作人形。我有了长长的乌黑的柔发,有了像人一样的四肢。我拿着手中贝壳,那是我从海的深处拾到,这东海中最坚硬的贝壳。我把它打磨成一个薄薄的一片,轻轻地覆在了小腹。

洛安城。

这是我第二次从海中走上来。同样是因为他。对于凡人的一切,只听姐姐和他说过。但可惜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但我知道人从不及龙有情。那个传说的姐夫,还有他,都是一样的抛弃了我们。

洛安城是天底下最繁华的都城。我还记得他那是和我说是眼睛闪烁的异样的光芒。他还说,素素,总有一天,我会考上功名,我们一起在洛安城有个家。

我认认真真的看着他,他也专心致志地看着我。我那时是那么相信他,以至于到最后他做了那么多伤害我的事我依然相信他。

他是一名书生。在赶考路上被恶人打劫,不幸落海。其实当时我完全不用理会,这千年来发上这样的事太多了。可那时正巧我一心求仙,只愿多做善事。便把他带回宫中休养。

还记得当初他醒来发现在海底惊慌失措的样子。他说,你是谁,这是哪里,我怎么在这。。他说话支支吾吾的。

后来他就在这里赖下了。也知道我是龙。

我说,你不急着赶考,怎么还不走啊?

他说,我这次出发太早了,本想早点去洛安城打探打探消息。但是现在我不敢去了,万一又遇上劫匪了怎么办。

真是胆小。那当初还来考试干什么。

时间渐渐过去了。我们相爱了。

姐姐说,既然爱就应该在一起。

可是我很怕,我怕最后会像姐姐那样日日以泪洗面。见不到心爱的人,却时时刻刻在想他。

姐姐看出我所想,她说,可是已经这样了,你放得下吗?

是啊,放不下。于是我们成亲了,就在龙宫中。父王没有说什么,因为他也懂。爱的事情是说不来的。

那时的我们多欢喜啊。以至于后来有了孩子,以至于他偷走了我的逆鳞。

龙之逆鳞,触之必死。

我想他还不知道这个道理,才那么放心大胆的在我睡熟的时候偷偷摘下它。

我真的疼得很厉害,而且很想杀了他。可是我知道我不能,那样我就会没了夫君,没了孩子的父亲。我继续假装睡觉,硬生生的吞下了如洪的泪水,我要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那逆鳞是我前年的修为,这也是为什么触之必死的原因。没了它,我也会活不下去的。

我感到痛。回到了海底休息。

直到我找到那妖精才知道,他赖在这里是为了偷走逆鳞,却不知道带给我的痛苦。他拿走逆鳞只为了救回他的母亲。

后来他也是才知道逆鳞对我的重要性。就恳求道长帮他再弄出一片来。那怎么会弄出来。伪装的妖精收走了他的魂魄只变出了一片普通的鳞片。我却一直留着。

相思苦。我也终于明白姐姐的那份痴情。不是辜负,是无奈,是太爱。

林青只装不识,与富商闲谈,旁敲侧击盘问。富商人颇直爽,便讲司莲的来历:

某日清晨,富商在一处渡口见到一个无家可归的少女坐在那里,自己膝下无人,便收留她认作女儿。她不但漂亮伶俐,对于莲子莲藕生意还分外熟悉。自他认女以后,生意日意兴隆。

林青细问,富商碰到她时,正是司莲出阁之日。富商遇她的渡口与林家有百里之遥,她怎能在片刻之间走出这么远?何况林青看管甚严,哪曾放一个人出去!

定然是妖!

次日林青带着道士直奔富商家。

道士踏罡布斗,行法书符,手舞足蹈,高喝捉妖。

富商愕然,司莲倒出来了,淡淡道:我便是妖,也不曾害过人,你何必如定?

林青自觉理屈,偏作正色道:凡妖孽皆属邪道,岂可在世上横行!必要除去,才应天理!

司莲苦笑:我是东海龙王幼女,分派在此地水府专司莲事。悠悠千年独居水底,寂寥无比。故弃神位混迹人间,希冀有人真心待我,我必以神力相报。林青你当初救我,存心良善,我才随你到家,助你富贵。奈何你竟卖我求官,我只得离去。如今我本想借富商之手略助你重整家业,怎料你竟如此仇恨我!罢罢,神仙生涯虽然寂寞,也远胜人心险恶。我当归去,你好自为之!

说完竟投入门前的河水里。

投水处立刻生出异色莲花,连缀数里不绝。其香异甚,远胜凡花。

再没人知道林青的下落。

有人说他羞愧难当亦投了河,变成了青虾,永远缩着背,钻在莲花下的泥缝里。

薄雾的清晨。渡口上坐着个娉婷少女,象极河面上一支淡红水莲花。

人们好奇地问她的来历,她摇头不语,眸子象是含着露水般盈盈欲滴,惹人怜惜。

见她无家可归,就有人打起了坏主意,上前哄骗她。

路过的林青看得忿然,推开众人携了她的手,领回家认做妹妹。

少女叫司莲,特别精通莲事。莲子莲藕如何栽种,品质好坏,哪里卖价高,都清楚得紧。

林青依着她做起莲子莲藕的生意,家境渐渐富裕起来,眼看就是一方大户。

媒人上门来给司莲提亲:当地知府的儿子,听说人还不错。更重要的是,知府老爷说了,结亲后就破格提拔林青做官。

司莲不肯,林青急了:这大好亲事,怎能推托掉!忙瞒着她订下亲事,叫丫鬟看住司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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