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打疯了的非洲人比起来。
罗成辉知道第1件要紧的事情,就是赶紧逃命。
这些部落的战士,战斗力通常存在着两个极端。
有的时候战斗力弱的吓人,但有的时候战斗力却非常惊人。
尤其是当他们看到真金白银的时候。
罗成辉知道自己不是超人,同样的面对那么多的黄金,说不心动是假的,但心动的前提是你也得有命活下来,然后在一起享受这笔黄金的事情。
所以当枪声响起,罗成辉初步的判断了一下现场的局势之后,他就知道凭着自己这边几十人的人马根本拼不过对方。
于是罗成辉立刻就凑到了有庆的身边,然后护着他,边打边逃。
“老赵!赶紧走,情况不对!”
“不行啊!我答应了要把他们带走的?”
“你先顾好你自己吧!知不知道这些沙漠部族会怎么对待俘虏?”
罗成辉只说了半句话,赵有庆就立刻安静了下来。
不过就在这时,突然一枚子弹打中了赵有庆的小腿,罗成辉见状,连忙扶着他,紧接着他解开一匹马身上的重物。
然后扶着有庆就上了马。
这里是沙漠,就算再好的越野车,也无法通过这里,只有马匹和骆驼可以通行在这片区域。
两人也不知道跑了有多远,身后的炮火声和枪声逐渐停歇了下来。
有庆此时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然后从里面拿出了一根金条。
“哎!要是能把他们全都带出来,这一趟肯定能大赚一笔?啊……”
“别做你的发财梦了!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那些人也是在拿命赚钱!这都是他们的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有的人在这里出生入死,一辈子都不见得遇到什么危险,有的人冒险来一次,就可能把命扔在这儿!”
罗成辉打仗的经验比有庆多得多,他见惯了太多的生死。
所以对这些事情反而没有那么多在意的心情。
在他的生存观念里,能够活下来比什么都强。
而现在他们至少还有机会离开沙漠,只要不迷路,回到了城市,有庆就有机会获得治疗。
至于罗成辉,他觉得还是早点回到津巴布韦那边干点没风险的事情更好一些。
其实陈老板给的薪水也足够了。
……
罗成辉之前也曾经冒险提出过,要来这边搜刮矿产,在那个时候,他考虑的可不是莱曼地区。
就这样在沙漠里走了一天一夜。
晚上的时候,有庆发着高烧,嘴里还念叨着金子。
罗成辉凭着毅力终于把他带出了沙漠地带来到了部落这边。
简单的把伤口处理了一下之后,他就把烧的说胡话的有庆回去了,想办法雇车拉回了城里。
等回到城里之后,有庆被送去的医院。
而这边罗成辉也打算跟老板报备,看看能不能把他的朋友一起带到津巴布韦那边去修整一下。
于是老罗打通了陈青峰的电话。
“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