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的一日浮闲已是难得。
中秋过后,香江人又马不停蹄的翻工,中秋过后距离元旦和新春便不远了,更要努力工作,才能更好奔赴下一个节日。
阿爸白日在跌打馆翻工,晚上则去周边看看铺面。
而唐心柔在结束假期返回警署后,也同D组众人一起忙碌一起节后刚刚报上来的人命案。
这个案子案情简单明了,她已是沙展,何子明要她带着阿杰和眼镜仔单独办理,算是对她能力的考验。
今天第三天,差不多已经可以结案了。
死者名叫大川惠美子,今年55岁,是一位孤身旅居在香江的日本女性,死亡地点在自己租住的公寓。
报案的是死者房东王先生,据她所说,死者惠美子在中秋前夕打电话向她求助,说自己卧室的顶灯不亮了,希望王先生于香江人中秋三天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天早上八点左右,携带备用钥匙进去帮忙更换顶灯。
惠美子为人和善,从不拖欠房租,说话做事又十分严谨,因此王先生也十分遵守约定,今天一早八点准时到达公寓,敲了敲门见无人应答,便自己用备用钥匙开门进入卧室。
没想到一进去就看到大川惠美子躺在床上,穿着一身隆重的白色和服,发型和妆容都十分精致,脸上挂着淡淡笑容。
他立刻为自己的唐突道歉,但是没想到惠美子小姐却像是睡着了一样,任凭他说什么都没有回应。
说到这里,王先生还心有余悸,吞了吞口水道。
“后来我就去探...探她的鼻息,结果一点儿都没有!身上也冷冰冰的!我就立马打电话报警了!随后我就退出去,没有碰房间里的任何东西!”
眼镜仔记了笔录,唐心柔又看了看鉴证科出具的报告。
他的说法和魏Sir他们给出的结论一致,屋内被人打理的干干净净,纤尘不染,除了出租房内基本配置,所有个人物品都被分门别类整理在纸箱里,死者躺的床上还被事先铺设好了一次性床单。
房间内除了死者和房东,没有任何人活动过的痕迹。
另外他们还在死者床头套了袋子的垃圾桶发现几个棕色小药瓶,初步怀疑是安眠药。
法医叶晴证实了这个结果,死者的死亡原因正是服用远超正常剂量的安眠药,同时她的身上没有任何外伤痕迹,死亡时间大约在报案当天的凌晨两点到四点。
最最关键的证据,是死者床头柜上的一个信封。
信封里有一封遗书,中日双语,内容主要分为三段。
第一段是简短描述自己死因完完全全是自杀,并且请法医完全验证,结束后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有需要的机构。
第二段则是花了大量篇幅向房东王先生道歉,说明自己房内剩下的所有物品和五万块港币都留给王先生当做补偿。
最后一段是希望香江警方可以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将她的死讯告知她在日本的儿子岸秀一郎。
除了遗书,信封里还有五份寿险合同,受益人也都是惠美子的儿子。
一般情况下,有保险金的案件,很大一部分都是谋杀骗保,受益人就是凶手,而惠美子的儿子远在日本,入境署从未有过他的记录,基本可以排除嫌疑。
而虽然种种证据都证明大川惠美子是死于自杀,唐心柔他们还是花了两天时间,就安眠药的来源和附近的监控录像,以及美惠子的人际关系进行调查。
生命实在是太过严肃的存在,尤其又涉及到巨额保险,若是马虎一些,随时都会产生纠纷。
不过最后结果未有波折,是自杀无疑。
安眠药是惠美子最近一年来去医院一次次开出来的,一直积攒到现在。
公寓监控显示事发三天时间,包括美惠子本人,都没有出入过这所公寓。
至于人际关系,几乎是一片空白,除了买菜和去医院,美惠子基本上不出门,也没有任何朋友,更不用谈仇家。
而她平时也基本很少向日本打越洋电话,公寓里一位住家少妇说曾经在楼道里看到她,美惠子看她带着儿子,要她尽早从良。
唐心柔推测美惠子小姐在日本就是从事风俗行业,两年前来到香江,分别在五家保险公司买了寿险,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自杀拿保险金给儿子。
至于她为什么要这样,又与儿子有什么纠葛,就同她一个香江警长无关了。
得到最后一份完整详实的口供,唐心柔将完整结案报告交给何Sir,今次案件就算告破。
只剩下最后一步,按照美惠子小姐的遗愿,将这个消息传递给她远在日本的儿子岸秀一郎。
阿美会一些简单日文,帮忙完成了这个部分,一字一句,郑重的将所有讯息说了一遍,那头从一开始的吵闹逐渐变得安静,开口道。
“居然是真的啊,幸好听她的,一口气买了五份。”
嘟囔了一句,沉默半晌,才又缓缓开口。
“那么请问大川惠美子的死亡时间是在1990年10月6日凌晨,华国时间2点,日本时间3点之后,没问题吧?请您再仔细确认一下,谢谢。”
阿美呆愣了一下,捂住话筒向唐心柔求助。
唐心柔沉默的点了点头,那头的岸秀一郎得到确定答案后,言辞恳切道。
“那麻烦贵方将盖了章,具有法律效率的资料邮寄给我,相关费用和辛苦费我会全权负责,拜托了。”
打完这通电话,阿美只觉得浑身寒气往上冒,拉住唐心柔的胳膊蹭了蹭。
“自己的阿妈死了哎...他的语气怎么听起来有种压抑不住的雀跃,而且不问别的,只问一个死亡时间是怎么回事?”
“因为钱。”
唐心柔简短回答,将保险单复印件上的时间上点了点,冲着眼镜仔扬了扬下巴。
眼镜仔也顺势推了推眼镜,翻开自己手里的《保险法》。
“死者购买的是寿险,按照责任免除规定,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则不予赔付。
这五份保险的购买时间都是1988年10月5日,过了10月6日凌晨就满两年,也就是说,可以赔付了。”
阿美看着这些简单的汉字,各个都印刷的十分板正,可组合在一起,竟变成一个虚浮的“死”字,她抱紧唐心柔的胳膊,将自己掉落一地的鸡皮疙瘩拼命的蹭到她身上。
“所以这位大川惠美子小姐居然自杀给儿子赚钱?而且听那位岸秀一郎先生所说,他早就知道母亲要在两年后自杀,所以除了这五份保单,他还在日本给母亲买了保险...这是在...用母亲的生命换钱?!满打满算十几万而已,居然能同他母亲的命划等号吗?”
“这是什么变态母子????!!”
阿杰给她倒了一杯加了蜂蜜的水,趁机坐在她旁边的桌子上,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
“他们那边是这样的啦,现在那边出现泡沫经济,经济大萧条,杀人骗保的都不在少数,更何况是自杀骗保这种事...洒洒水啦!”
“你懂得真多!”
阿美懵懂的点了点头,刚夸了一句阿杰,眼镜仔却马上严谨补充道。
“严格来说,这不算骗保,是受保险法保护的,有条款明文规定,投保两年后,就算是投保人自杀,保险公司也必须认可合同效力,进行赔付,这是合法的,连钻空子都不算。”
“哦~这样啊~”
阿美从唐心柔的臂弯中抬起头来,眼睛亮晶晶。
“我知道了,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如果一个人坚持一年甚至两年还没有自杀,理论上自杀倾向已经无限趋近于零,这样的话,买了一份保险,其实等于是买了自己一条命!从这种角度来看,还蛮有人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