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家,刚走不到五公里的弗兰克就回过味儿来。
他想了一路,到底尼克的脑袋里装的是什么方法,又有什么方法能在一天之内找到这一百个人?
这可是一百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百头只知道哞哞叫的大野牛。
“不行,我是不是答应的太爽快了,再坚持会,说不定他能给我一百美刀。”
弗兰克停下脚步,他扭头往回走,不过三四步,就又掉头向酒馆的方向赶去。
“算了,至少他愿意一周给我五十刀,看在上帝的份上,一周五十刀已经不少了,按照现在的物价,五十刀能让自己在一周内玩遍所有奥斯汀县的二楼姑娘。”
“是的,她们还必须全是金发,我才会付款!”
……………
一夜无梦,尼克自打拥有这具年轻的身体后,每天早上他都在晨光乍现的第一时刻苏醒。
不管前一天他睡得多晚,第二天他都会精力充沛,初升的太阳,朝气蓬勃。
这是一具很棒的身体,这就是年轻的魔力!
“FUCK!”尼克-亚当斯捞上裤头,快速抖动着跑进屋内,他迅速裹上薄毯,清晨的得克萨斯州冷得他差点因为出门尿尿而被冻死在外面,尽管现在已经四月份了。
在贴着壁炉烘干身体后,他套上衣服,系好自己的枪袋,那里面有一把点44沃克型左轮。
这是亚当斯上一代家主传下来的老古董,要不是没人收这玩意儿,尼克早就给它卖了。
虽然在1890年的得克萨斯州,为了安全就连孩子的腰上都会别上一把左轮再出门。
尼克检查完武器,又紧了紧身上的子弹带,这是弗兰克的子弹带,他总是给它忘在餐厅的椅子靠背上。
做完这一切,尼克才推门出去,他要赶在中午前,走到那座该死的大教堂,那里是老弗雷德的住所。
老弗雷德是附近唯一的牧师,他的眼神很不好,但他是个老好人,在奥斯汀县,他有着非常好的名声。
大家都爱老弗雷德,因为每个周末的礼拜,他都会站在教堂的门口,对每个赶来领圣餐的信徒寒暄几句。
不管对方年纪有多大,老弗雷德都会摸着对方的头,亲昵地大喊:‘哦,我的儿子’。
这就是得州人的信仰,基督新教,几乎这里的所有人都是耶稣的信徒。
当然,这中间除了尼克与弗兰克。
弗兰克是想每周都领到免费的圣餐,那好歹是一杯正儿八经的葡萄酒与一个实打实的大饼子。
尼克则是不信上帝的,他是无信仰之人,因为他只信自己。
在得克萨斯没有信仰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这帮脑子简单的得州人只会通过你的信仰辨别你的好坏。
你每个周末都去教堂,他碰到你,对你有印象,那你就是自己人,否则哪怕你住在他家边上,每天早上都抬头见,他都要骂你一声:“嘿,你这个该死的外地坏种,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就是这么夸张。
尼克赶到教堂的时候,牧师弗雷德正忙着给唱诗班排练今晚的礼拜,因为今天是周日。
对于基督教信徒来说,今天他们得把自己在一个星期中最开始的时间献给上帝。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好信仰,因为没人敢跟上帝抢时间。
“这么说,你需要我帮你宣传这份工作?”
美国佬不喜欢弯弯绕绕,所以尼克直接将自己的诉求告知了对方。
“是的,亲爱的弗雷德牧师,我需要你拍一份电报,看在上帝的份上,那些需要工作的得克萨斯人会因此感激你的。”
老弗雷德站在原地,那双浑浊的眼睛陡然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