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已经体验过人情冷暖的金尚,怎么可能不明白,群体意识中,对过于与众不同的人,那股挥之不去的排挤之意呢?
优秀,但又没有优秀到让人生不出攀比之心的程度,其人在拉不开差距的社会阶层中,处境和混得比较差劲的人是差不多的。
认同和接纳意识,会不自觉地审视着和大部分人都不相同的特征,并将其拥有者视作异类。
“合群,或者被认为合群,真是个不好把握的尺度。至少现在,很多同龄人就不怎么把我视作自己人。”
同样十八九岁的孩子,不是在读高中,就是在准备高考,金尚已经硕士研究生毕业了,根本不可能一起愉快地玩耍。
那些大学里年长好几岁的同学,学长学姐学弟学妹们,同样很少将金尚当成一路人,年龄差距过大,彼此之间代沟太深了。
金尚自言自语的抱怨,让李萱忍不住窃笑道:
“谁叫你平时不注意谦逊一点?牛皮吹出去了,还不让点评点评,称一称你的斤两?”
“又没说不行!怕就怕这些心高气傲的学弟学妹们,又要遭遇新打击啊!”
“你倒是挺自信!已经过去了七年,高考试卷的风格和难度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你可得小心,别把牛皮吹破了。”
“放心!”
金尚拍拍胸脯,自信满满地回答。
要是搁在半年前,可能还有点虚,现在则不一样了,有了“金扫帚”提供的各项力量的加持,金尚自觉学习能力明显提升了许多,记忆也变好了,快要消失在脑海深处的知识,又开始浮现,且越来越清晰。
现在的金尚,在创新开拓能力中,所需要的发散性思维和以前没多少提升;知识储备,才思敏捷程度和脑子运转效率,明显有了质的飞跃。
越来越开始显现威力的“金手指”,节约了金尚很多努力、勤奋以及苦学的时间。
在真正拥有一副绝世好脑子的天之骄子面前,或许还有点发虚,面对绝大部分普通学生的挑战,金尚还是很有把握的。
下班之前,和员工们安排了一下明天的重要工作,才放心地离开。
回家的路上,金尚从广播里,听到了南大龙花钱为即将上映的电影打的广告。
宣传手法还是老一套,没什么新意,好在将看点和噱头讲清楚了,感兴趣的人,应该会去看。
电影院少,看电影的人更少,即便是在京城,也没那么多人有钱有闲去看电影,酒吧歌舞厅等热闹的地方,明显更受欢迎。
看电影的,也就特别喜欢的人,以及搞对象的小年轻,会去捧场吧。
希望能有个好的开始吧!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不少了,将来要是能上市,也是赚不少了。』
当天晚上,金尚和南大彪、郑良知商量了一下明天的安排,就老老实实歇着了。
第二天上午,金尚等人坐在美影厂接待室,一边喝茶,一边翻看着手边的报纸。
几份主流报纸上,都说起了金尚和网友争论以及公开邀约比拼的事。
其实,昨天的晚报,金尚就看到了相关报道,只是时间太紧,没怎么详细说。
今天的早报就不同了,尤其是手边的这份,居然在头版有一篇名为《清都山水郎下战书,两千大学生积极响应的文章,副标题还留下了诸如“两百万高考生,你们准备好迎战了吗?”的字眼,这明显就是在看热闹不嫌事大,恨不得让全天下都知道金尚嚣张狂妄,不把旁人放在眼里。
“这是巴不得我出门被人打死啊!这些媒体人,都这么闲的么?天天盯着网站论坛上的新闻,是不是有些不务正业?”
金尚不满地嘟囔着。
明明应该是“热心前辈心系母校,倾情创作,为后辈支教祝福”,或者“为证明‘学霸’成色,争议天才再战高考”之类的正面报道。
什么清都山水郎,太难听了。
南大彪翻了几份报纸,津津有味地看了几篇解说的文章后,也不由得笑道:
“你那一篇词,太嚣张了,就连我这个外人,都觉得有点吹过头的。人家喝多了,发发酒疯就没事了,你喝多了,吹牛都吹得这么清新脱俗。”
“真没喝!就是开个玩笑,哪知道碰上这种事?”
金尚略委屈地辩解道,
“看来,混文娱圈,还是得早点给自己起个‘匪号’……不对,应该叫绰号,或者艺名什么的。真要是让别人来取,那就糟了。什么‘清都山水郎’,像话么?”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真要是让莫名其妙的外号流传开来,想要消除影响可不容易。
喝了几口招待人员递过来的清茶,郑良知清了清嗓子,漫不经心地说道:
“没想到啊,我都一大把年纪了,临到退休,还碰上个这么能整活的老板。‘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怎么着,要和诗仙诗圣比一比?”
“能不能将目光聚焦在重点上啊,我觉得那一首《送别挺好的,就没人多关心一下?”
哭笑不得的金尚回应道,
“人家小女生也挺不容易的,值得大家多多褒奖。”
“别一口一个‘小女生’,她们比你大四岁。有空关心这些,你还是多将心思花在工作上吧!看来还是平时太闲了,让你有闲心思饮酒做乐,寻花问柳,吟诗作对……”
“我什么时候寻花问柳了?郑老叔,你可不能凭空污人清白!昨天大彪叔的庆功宴,我也只是喝了几口水啤而已……”
“好了好了,就是说说而已,又没说你不对!写诗骂人嘛,不稀奇,咱们现在追捧的古诗词,很大一部分都是阴阳怪气地在冷嘲热讽。狂就狂,傲就傲,大家都知道了,你还能反悔咋滴?今天就别想这些了,待会参观的时候,别什么大实话都往外说,人家已经很难了……”
“不落井下石嘛,我懂!”
金尚认真地点点头。
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参观美影厂,看看里面还有没有值得下手的东西。
虽然没抱有太多指望,好歹也是郑老叔的面子,金尚和南大彪也捧场了,不管买卖成不成,仁义之名要留下。
“对了,阿尚,你这首《送别,应该是民谣吧,味道挺浓的……”
虽然不是业内人士,甚至都不怎么懂音乐,见识却不俗的南大彪,已经能通过表面,大致判断出一些奥妙了。
“对,非常传统的民谣,曲子也不难……”
“已经有谱了?”
金尚耸耸肩,漫不经心地答道:
“早就有了,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送出去而已。大学四年,都找不到一个送别的对象;现在研究生毕业了,再不找机会用,估计得砸手里。”
“砸手里?你可真敢说!看这词,就知道曲子差不了。这等高质量的民谣,生命力不比摇滚弱。放到业内市场,不知道多少人抢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