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五章恩师如母(1 / 2)鬼灯道君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在齐国的端木镜与朱家初步达成合作之后便离开了农家了,返回自己的住所,准备返回镜湖医庄。

而旁边的暗影忍不住心中的疑问,向端木镜问出了自己的内心的疑问,“大人,为什么把典庆送给朱家,他可是废了好大的功费才抓捕到。”

“暗影,反正他对于我们也没有用了,不如送给朱家一个人情。”

“大人,典庆可是披甲门的大师兄,一身铜甲铁臂刀枪不入,如果以后与我们为敌,可能是一个麻烦的存在。”

“对于典庆我还没有放在心上,对付这种人需要内部攻击就行了。”

“大人,朱家为什么需要典庆。”

“因为实力问题,现在田家占上风,想要与他们抗衡就必须增强实力,还记的地泽二十四吗?”

“典庆的功夫确实可以对付简单化的地泽阵法。”

“农家就是靠着地泽二十四阵法独霸诸子百家,现在我想试试魏武卒厉害,还是农家的阵法更加适合作战。”

“大人,我还是觉得魏武卒更加厉害。”

“哦!暗影你觉得地泽二十四式不如魏武卒吗?”

“大人,并不是这样,如果是大型作战地泽二十四式需要多少人,万一敌人用箭阵攻击而不是用人去冲锋陷阵,但魏武卒并不一样,他们可以冲锋陷阵的拼杀。”

“一个统帅作战需要不断的机动性,对于兵团的要求也是不同的,魏武卒与地泽阵法是要看谁来统帅了。”

“大人,魏武卒不是己经消耗尽了,现在魏国已经是日落西山了,不复往日的威风了,如何才能看到他们之间的较量。”

“典庆不就是一个很好的棋子吗?现在他就是一个单独的魏武卒,一身硬气功,又有刀枪不入的身体。”

典庆就像一个棋子被端木镜放在了朱家,利用典庆的铜头铁臂来试探农家的地泽地法,原本端木镜想去农家的圣地炎帝六贤冢看看,挑战六位长老的地泽二十四式,但不知道自己的金光咒能不能挡住地泽阵法,于是典庆这个棋子就是试探一下农家所准备的。

………………

一夜过后,早晨的天气还是很明朗,暗影他们己经准备好东西,要离开这个地方了,经过3天的行程终于要到家了。

“暗影带着礼物在镜湖医庄外等我,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先不和你一起回去了,可能今天晚上我不回来,明天一早就会找你了。”

“大人,先不回镜湖医庄吗?”

“不回,现在解决那位才可以放心回去。”

“大人,月神姑娘不一定会在那里出现,现在怎么去找到她。”

“你放心好了,我自己知道她会在什么地方出现,如果明天早上我没有回来,就是说明我会晚一点回去,先把礼物送给我师傅师姐她们。”

“大人,万一您回不了怎么办。”

“不会,现在顶多在那停留几天,现在还不是入阴阳家的时机,秦国事情还需要月神的帮助,现在是能拖一天是一天。”

……………………

告别暗影后一个人,独自来到与月神第一次相见的地方,端木镜小心翼翼的走向了山洞,在观察山洞内有没有生火的迹象,月神还在不在这里,毕竟阴阳家的护法也不是随意出现的。

“看来小老虎没有骗我,附近没有什么生人来过。”原来端木镜上山之前就去找老虎了,从老虎的的表现来看,附近没有人来过来。

“现在可以去看那个阴阳家第一奇女子东君了,如果碰到月神也是有借口了。”

在转身离开山洞时,一个人影已经站在了端木镜的后面了。

“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看不出来,某人还真有心计呀!”

“姑娘我们很熟悉吗?我怎么没有见过到。”

端木镜一边说道,一边开始慢慢向洞口靠近。

“我现在不想与你废话,木头现在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跟着我回阴阳家,另外一个是让我见见你的师傅师姐怎么样。”

“我师傅师姐不会见你的,在说她们也不喜欢你们阴阳家的人,你何必去见她们。”

“这样说木头你选择与我回阴阳家了。”

“我不会离开医家,也不会去诸子百家中任何一家,这一点是永远不变的原则。”说完这句话时端木镜己经来到了月神的面前。

“月神,我有一个疑问,你为什么盯着我不放,我也直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少年而己,难道有什么让你们阴阳家值得关注的东西吗?”

“木头,有没有你自己的心里不是很清楚吗?现在还用我来说吗?”

“月神你们阴阳家的事,我也没有什么兴趣,以后不要打扰我的任何计划,而秘密这块也没有什么好告诉你们阴阳家。”

“如果是东君过来或许你有所改变吧!”

“任何原则及触动我底线的事都不会改变。”

“木头告诉我,在你的内心深处我是什么地位。”月神在问端木镜的同时,用右手的食指抬起端木镜的下巴,用眼睛对视者端木镜的眼睛。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在说话的同时,右手想去拿掉月神的玉指。

“看着我的眼睛说。”

“应该是前五吧!”

在端木镜说完后,月神的玉指慢慢的放下了,手指一转来到了端木镜的腰间。

“前边几个人是什么人,我很想知道,认真的说清楚每一个人,不然后果。”

“第一第二是我的师傅师姐,第三个现在还没见到只做梦时梦到过到,其他的人你不就知道了吗?”

“那我与那个人谁在前面,如实如答。”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