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陆遇挚去料理兔子了,烧好兔肉端上来时,筠簌已经吃了好多牛肉干,不待见地尝了一口兔肉时,顿时吐了出来。
我的妈,烧的这么难吃也是要有点功夫的。
陆遇挚见状,只好把小生肉条递给它。
筠簌连嘴都不肯张,毕竟昨日他是饿坏了,才吃的生肉。
索性,筠簌还是将就着吃了两口烧熟的兔肉,吃完,它就去睡午觉了,宠物的生活就是这么安逸舒适的。
而,陆遇挚则去山上打猎了,之所以晒的那么黑,是因为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打猎上。
早上没多久就看到兔子了,实在很走运。
陆遇挚作为一个幼年丧父丧母的孤儿,五六岁的时候,就自己学会了打猎的技巧,最初的那段时间,是在别人的救济下活下来的……后来长大了,他每天要打好几头猎物,一头给自己吃,别的几头,死的卖给屠夫,活的卖给养殖场。
日常就是与野味作伴,一个人孤零零的住在山脚下的木屋里,离别的人家住所有些距离,以前的老房子也因为没钱被他卖掉,因为没有依仗,而且村子里的人也不是那么的善良热心,所以他经常被坑。
好在,他本人性格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也没觉得多难受。
之后,他就养了好几只的动物,因为真的太孤单了,养了野兔、野山鸡、野鹿、田鼠、松鼠等等,因为照料不周或者是天气、生病的原因,不是死了,就是跑了。
然后整整十年,他都没养过动物了,捡回筠簌,大概是因为太合眼缘了,一看到它温润无害的眸子,就莫名地很想亲近它。
是夜,筠簌忽然觉得一阵未知的疼痛,像是痉挛般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