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你招来的人?”罗兰望着眼前这群衣衫褴褛的平民,心底浮起了掉头就走的冲动。
“殿下,这可是按您的要求筛选的,”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缺……我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
好罢,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都是件困难的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了。身为王子的待遇让他忽视了这点,只要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衣不遮体、靠乞讨为生的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他们所做的,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的饿殍拖走火化。
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么一点。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一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依次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它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他们,”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了对付邪兽纵观历史,一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罗兰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一起看我怎么做。”
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了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渡过漫长的寒冬。王子说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凡纳的弟弟就是在两年前死在了要塞贫民窟里,整整一个月没有食物供给,他靠着为码头卸货挣来的几枚铜板买些黑面包和弟弟分享。但那年冬天太冷了,贫民窟的窝棚里到处都漏着风,这点吃点连维持身体温度都做不到,弟弟生病昏迷后就再也没醒来。
在边陲镇,他至少有一间土砖砌出来的屋子,无需害怕连降数天的大雪。他也看到码头堆满了从别处运来的麦子,正分批搬入城堡。因此凡纳听到四王子招募民兵的消息,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
当然,诱惑他放弃碎石工作,立刻赶来应征的理由,还有那一个月高达10枚银狼的薪金。这已经比得上一个熟手的泥工匠了!他已经不小了,等到明年春天,他打算娶酒馆侍女舍丽尔当老婆,现在不多攒点钱怎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