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之上,天都府令李恒身着一袭威武的官服,一脸肃目地高坐案前,看了一眼堂下,原告为两个女子,年纪都不大:
一女子身裹宽大的斗蓬,跪在地上,整个人都在哆嗦,因为低着头,看不清其长相如何。
另一女子傲然而立,正目光灼灼地与自己对视,胆子显得极大,那张脸孔生得极为俏丽,个头娇小,看着像是一个还未成年的小姑娘。
只一眼,他便知,这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小女子。
而边上还跪着一个中年男子,身着城中上好的青云锦,已被绑成了粽子,脸上的表情是极度复杂的,眼底更是闪着可怕的流光。
“下跪何人?”
李恒沉声厉问:
“半夜击鼓,那是要先杖十大板的。来人,大刑伺候。”
杖令一下,便有衙役上去,还拖来了行刑的板凳。
这阵仗,有点吓着沐云初,但她并没有就此打退堂鼓,只是可怜兮兮地望了一眼小七——刚刚小七说了,她有法子让她免掉杖刑。
沐云姜认得这位李恒李大人。
前世,他是寒门出身,断案公正,一朝鱼跃龙门,因得罪了人,只能从最小的九品小官做起,但最后还是一路路做到了刑部尚书,是百姓眼里的青天老爷。
“禀大人,我大凉律法第102条有云,但凡受害者深受伤害,险丧性命者,半夜击鼓但为保命,可免责。
“我家姐姐今日被下药,又险些被掐死,作为一个弱女子,她已被吓掉了半条命。还请大人验伤,怜其可怜,免原告杖刑……”
脆生生的辩词一出口,立刻就引来了李恒的侧目:
这个看着娇小无害的小女子,竟知道大凉律法当中有这么一条?
若不是熟读律令,根本不可能知道这条备注的补充令条。
可放眼这繁华的大凉,闺中女子读的皆是女德或是礼法之类的书籍,谁家会让女子通读律令法条?
小女子即便做官,也只能入宫当宫闱女官,朝堂之上,女子还是不得干政的。虽然十几年前的大凉曾出过一位名声赫赫的女将军。可这些年,大凉再没出现过这样的奇女子。
“你是何人?”
李恒对这小女子生出了一点兴趣来。
“小女子沐云姜,乃是原告沐云初的妹妹。大人,这是我们的状纸,另有一份被告已经画押的供词。请大人过目。”
话音落下,有师爷过来将状纸和供词取了呈给李恒。
李恒看罢,很是惊讶:
状纸上的字迹,绢秀清丽,感觉应是出于一温婉女子的手笔,可这状纸上的陈词,却是犀利无比,字字句句尽是控制其丈夫的恶言恶行,足令观者共情,心生愤慨之情。
紧跟着,他又看了供词,眉头立皱,惊堂木一拍,继而喝问了一声:
“凌朴,这供词可是你亲手所写,上面陈述的事实,当真如是?”
谁知那凌朴,一个字都没说,突然翻了一下白眼,直接就在堂上晕了过去,还口吐白沫,整个人跟着抽搐了起来。
面对如此诡异一幕,饶是沐云姜拥两世的经历,也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