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铃……”闹钟响了。
秦奋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连头都没有露出来,朝着床头的桌子上摸了过去。
此刻外面的天色还没有一丝亮光,玻璃上的霜花,结成各种漂亮的图案,都沉默在无尽的黑夜里。
又过了大概五分钟,秦奋还是把头从被窝里伸了出来,随后拉开了电灯。
昏黄的灯光,一下子就刺激醒了周围的一切,就连那些霜花,都显露出了晶莹的光芒。
秦奋就这么环视了一圈儿他的这个家,说实话,虽然他已经重生在这个世界一个来月了,但每天早上一睁开眼,他总是下意识的再把这个世界环视一遍。
他总是担心,担心等下一次,自己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又会是自己上辈子的那个房间。亦或是传说中的十八层地狱里。
秦奋一边有点儿哆嗦的穿衣服,脑子在冷空气的刺激下,反而越发的清醒了。
等他穿好了衣服,叠好了被子,又洗了脸,这才穿上大衣,推开了房门。
屋外,一辆绿色的二八自行车,正稳稳的立在他的墙根儿地下。这是原本是他父亲骑过的自行车,而现在,这辆车又被分配给他了。
半个月前,他的父亲在送信的过程中出了意外,早早的离世了。所以按照规矩,他算是正式接过了父亲的班,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邮递员。
踢开车梯,秦奋推着自行车就出了门。走在路上的时候,脑子里忍不住就会出现一些前世的画面。
就在一个月前,他还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中年人。他上辈子的一生虽然不长,但也还算丰富。用他自己的话说,他那一辈子,馒头咸菜吃了,灯红酒绿也体验了。结了三次婚,也离过三次婚,养育过三个孩子,但最后一个喊他爸爸的人都没有。搬过砖,写过书,开过饭馆儿,办过公司,算是把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咸都尝过一遍。
只是他活的似乎不太成功,直到最后得了癌症,病的都走不了路的时候才发现,人活着,安安静静的幸福是多么的难的啊。可这唾手可得的幸福,在他健康的时候,却是从来都没有看到过。
最终,为了让自己走的“踏实”一些,他趁着自己还能动的时候,坐进装满水的浴缸里,又把一个开着的吹风机,扔在了里面。
为了保证自己的计划一次性成功,他甚至在网上后买了一个带着大号电容的变压器,为的就是一次绕过他那所空荡荡的豪宅里的漏电保护系统。
他成功了,尽管成功的不太彻底。
人死了,魂儿没灭,命运的班车,又给他带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
所以当时有人问他,是想继续读中专还是想接班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选择了接班。
他不是图找个什么好工作,他只想不想让自己的新生,活的那么累了。上学?上学干什么?再把前世的路走一遍吗?
他不想那么活了,此时的他,还是前世那个最后的想法,就是简简单单、安安静静的幸福下去。
邮递员这份工作很简单,早上在分局领了信,报纸,包裹之类的,只要按照地址,分别把它们送去该去的地方就行了。
不用动脑子,不用勾心斗角,甚至都不用怎么开口说话!这太符合他的意愿了,他想要的就是这种简单到极点的事情做。
脑子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秦奋就把车骑到了北城分局设在交道口附近的邮政所里。
把车子放好的秦奋,直接就走到了分拣处,领取自己的邮包。在这里,分拣处的同志们,会按照每个邮递员所负责的区域,分门别类的把他们的邮包装满,然后等早上一上班,邮递员们就会在这里领取自己一天的工作任务。
勤奋到了这里的时候,分拣处里还没有几个人呢。因为他是新人,对各个街道和单位都还不怎么熟悉,所以给他安排的任务,就是给各个机关单位,送当日的报纸。
这个工作在这里是最简单的,但也是最辛苦的。简单是因为机关就那么些个,他不必骑着车走街串巷的一户一户的送平信。而辛苦是因为,给机关单位送报纸,你就得早起。单位的人早上八点半就要上班了,所以他的报刊必须要在对方上班之前送到地方才行。
这要是夏天还行,在冬天的时候,没人愿意领这个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