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树是有点文青病的。
微博前半句引用了庄子的《知北游》,后半部分引用的是海子的《以梦为马》。
虽然说全篇很少有人背下来,但这两句话却流传甚广。有文言文的那种感觉,却又并不晦涩难懂。
算是励志作文的常客了。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个世界好像是没有庄子这一号人物的,更别说海子了。
这两句经典在这个世界还是很有杀伤力的。再加上微博本来就是巨无霸级别的公司,日活跃用户上千万。
所以,林树的微博发布没多久,手机就嗡嗡的震个不停。
一看评论,好家伙,几百条。
“还没听歌,这两句话写的是真牛逼。”
“我擦,这家伙之前不是老翻唱被骂?这是打通了任督二脉,开始搞原创了?”
“不说了,听歌去了。”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不关注一下,就对不起我看到的这两句话,去听听老男孩。”
“………”
下边的评论很多,转发量也不少,而且氛围明显和谐了很多。
宁小宛都看傻眼了,怔怔的瞅着林树:“你这,这是你写的?”
“是啊,这是一首诗里边的一部分,诗名就是以梦为马。”林树道。
沉默。
安静。
宁小宛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她还想着该投入多少钱来宣传,这边一句宣传语就把热度搞起来了。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简简单单的八个字,拼凑在一起,就不再平凡。
宁小宛看林树的眼神更不一样了,昨天的一首老男孩就已经带给了她很大的惊讶了,更别提还拒绝了她开出的二线歌手的合同,还在那神神秘秘的说自己不只擅长音乐。
确实。
写诗也算是其他方面的一种吧。
她打开企鹅音乐,直接搜索老男孩,发现歌曲已经有了一万多的播放量了,并且在以可见的速度增加。
要知道,这才刚刚上传半小时不到啊,而且还没有怎么宣传,仅仅是林树发了一个微博。
她感觉这就像是一棵杂草从石头缝中长了出来,却散发着闪耀的金光,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
她突然有点紧张。
这样的人,太抢手了。
“你现在住哪?”宁小宛看着林树,问道。
“东郊那边。”
“搬家吧!”
嗯?
林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我说你搬家吧!”宁小宛盯着林树,继续解释:
“按照这个趋势,老男孩估计会大火,到那时候,你也算是个知名人物了,出门在外的话肯定会惹人关注,继续住在东郊,肯定会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额,那我搬哪去?”林树反问道。
“南苑。”宁小宛回复的斩钉截铁。
“南苑?那倒是个好去处。”林树低头想了一下。
南苑在燕城属于最高档的小区之一,私密性做的极好,物业,安保,都属于顶尖水准。
唯一的缺点是,太贵了。
均价一平六万多,买是买不起;就算是租,一个月也得五六千。
很奢侈。
“我在那边有房子,你可以先住着。”似乎是知道林树的想法,宁小宛继续说道。
不过,她这么一说,倒是让林树看她的眼神变得很奇怪。
你想对我做什么?
意识到自己话中的问题,宁小宛脸颊一红,即刻又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