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拳打出,鹿王和与它交配的雌鹿一同毙命,没了生命的气息。
紧接着取出早就准备好的铁珠,开始疯狂的弹射,每一击都向着各只金丝鹿的要害打去。
几只正在交配的金丝鹿被打中,四肢断裂,耷拉着蹄子,倒在地上。
他很清楚,这个时间里,正在交配的鹿群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才能趁机打出最大的战果。
否则待会鹿群反应过来,通通跑路,他也不可能一只只的去追,只能碰运气看先前布置的捕兽夹有没有用。
听着同伴的哀嚎,没有受伤的金丝鹿终于反应过来,开始迈开双腿,开始跑路。
姜辰只能努力的把手里的铁珠打出,尽量留下更多的金丝鹿。
终于,他手里的铁珠用尽,鹿群也四散逃开,原地只留下一群受伤难以跑掉的金丝鹿。
姜辰一挑眉头,心情很是不错,金丝鹿群至少留下大半,这个战果还是很辉煌的。
整理下散乱的衣衫,他走到一只只金丝鹿身前,结束了他们的生命。
接着是和处理野狼同样的过程,剥皮、去除血块,做一下简单的切割。
“嗯?怎么回事。”
姜辰低语,他在鹿王的体内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
这是颗光滑圆润的黑色珠子,在余晖的照耀下显得幽谧而深邃,神秘感十足。
我的身体,怎么回事!
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些不对劲,可探查之下,全身各处没有丝毫改变,依旧健康、强壮,富有活力。
但冥冥中确实有某种东西发生了改变,他突然意识到,是自己的存在感降低,更容易被人忽略了。
看来,这就是无人能够找到鹿群的原因了。
把珠子收起,姜辰的心情更加高涨了,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整理完鹿群的尸体,又犯了难,这么多金丝鹿,要怎么运下山去,至少十多只鹿,他一个人可带不了这么多。
思索一会儿,姜辰决定现场做个平板车出来,把它们通通运下山去。
好在前世他就喜欢做一些手工艺品,现在做个平板车出来还是勉强没有问题的。
以掌为斧,砍倒一颗至少有一米直径的大树,用拳劲打碎里面的木料,将其掏空,用来盛饭鹿尸。
最后找来一根坚韧的藤蔓,绑在树木上,就大功告成了。
借助着武者强大的身体素质,姜辰没过一会儿就做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板车出来。
把金丝鹿的尸体搬上去,来到板车前方,将用于固定的木藤套在身上,开始往山下飞速奔去。
到了客栈,此时已是黄昏,客栈里都是结束一天的辛苦后前来放松的猎人。
满载而归的姜辰自然让在场的众人震惊不已,他们之中同样有人打过金丝鹿的主意,其中不乏积年的老猎人。
可他们连一个鹿影子都没有见到,眼下这个年轻人却几乎把鹿群一网打尽,对比之下,脸面上都觉得羞愧,几十年活到狗身上去了。
还有的几个猎人,眸光一闪,心里却有了别的想法,财帛动人心啊!
这个人青年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大家多加几个帮手一起去,说不定就能侥幸抢到一头金丝鹿。
见状,姜辰只是轻轻的在地面上一踩,一个深深地脚印出现在坚硬的石板上,把几个蠢货惊退。
他现在还不想多生事端,否则几个人就不是被吓到那么简单了。
叫来小二,让客栈的人帮忙打包,买了了三头大毛驴,准备让它们把鹿尸驼回长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