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新的夺宝奇兵彻底成型,由一位无聊的神明,一位神明的女仆,一位傻大胆的考古学家,还有两个根本不想去寻宝却不敢不去的男性雇员组成。
那原本的,真正的夺宝奇兵呢?
哦,当然,他们其实并没有夺宝奇兵这个称号。
好吧那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们惹上了一点麻烦。
“……”
谁能告诉我这是哪里?印第安纳琼斯默默将转得像头推磨的驴子一样的指南针丢进背包里最深的角落。
然后,他抬头看看天,开始思索在没有太阳,月亮和星星的情况下,光是从哪来的。
这个大沙漠,居然比两年前还要不讲道理了。
“琼斯!”一个声音传来。
“不要打搅我,萨拉,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想。”琼斯说。
“我觉得你的事情不会比这个更重要。”那个声音并没有放弃。
“那不可能,萨拉!”琼斯有些烦躁地挥了挥手,“我要告诉你。这个见鬼的沙漠把我们困住了,如果不能及时想出办法离开,三十天内,我们这些人就会变成一堆柴火一样的干尸。现在,你觉得还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情吗?”
“噢,亲爱的琼斯,我的朋友。找出路当然重要,可我的这件事,如果我们不马上解决的话,不要三十天,我们马上就会变成尸体了。”那个声音回答。
“什么?!”琼斯猛地转过头去。
然后……
“fxxk!”琼斯吐出一句与他的教授头衔完全不相符的话。
“萨拉、马特、玛丽昂,快跑!”琼斯大声说。
“我们就等你了!”三个声音异口同声道。
琼斯这才发现,他亲爱的朋友,亲爱的妻子和亲爱的儿子,居然早就坐上了他们为此次冒险准备的特制汽车。
“shif!”琼斯又吐出一句变了音的美利坚国骂。
他一阵风一般地跳上车。
“快开车!”他大喊。
……
一番不要命的奔逃后,把琼斯一行吓得抱头鼠窜的东西终于被甩开了。
他们渐渐把车停下。
“爸爸,没想到埃及真的有这种东西。我还以为那只是苏格拉底看着金字塔编出来的。”与琼斯没有半分相像的青年说。
注意,这不是因为有什么隔壁老王。这是因为,虽然是父子,但马特只是琼斯的养子。
现在的印第安纳琼斯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也不过四十余岁,还养不出能跟他来大沙漠探险的亲子。
不过对琼斯来说,亲子养子无所谓。
他一样爱他。
嗯,如果这个儿子能更聪明一些,不是整天抱着耶鲁货的矜持的话,他会更爱他。
“马特,放下你在耶鲁学的东西吧。他们的书都是求你父亲写的,而你父亲又是外包给我写的。”琼斯的老搭档,萨拉笑着对年轻的冒险家说。
青年尴尬一笑。
那边,琼斯没有心思理会这些说说笑笑的事情,他正与他的妻子一起查看,这一路狂奔的结果。
“玛丽昂,我们还剩多少汽油?”
“汽油还有,但是刚刚那些斯芬克斯出现的太突然了,我们没有来得及把所有的水和食物搬上车。”年过三十,却依旧身手矫健,能跟琼斯一起出来冒险的玛丽昂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