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笔是部里给他残疾的补偿金。
一笔是郑團長多年的工资攒的钱。
还有一笔是这五年来,国家每月发给他的资助金。
最后一笔,泽是他这五年来,勤勤恳恳种地攒下的。
加起来,有四千多块钱。
八五年,四千多块,那是一笔巨款。
这每一笔钱,都是郑團長积攒的血汗钱,是他搏命赚回来的钱。
是郑團長留给儿子的财产。
郑家族人自是不会让米红英带走,这笔钱当即就被郑團長的儿子抢走了,然后,米红英被赶出了村子。
那一年,米红英也才二十九岁。
如果她离开村子,回s市去,在有家人的庇护下,好好找个活干,好好立起来,或许她能奔出一个未来。
或许找个可靠的男人嫁,她也能有个未来。
可是,她早已被郑家人养成了软弱可欺的性格。
她不敢回家,怕认识的人笑话她,她唯唯诺诺的性格,也导致她不管在哪里干活,都会被人欺负。
有一次,人家不给她工资,还诬陷她偷东西,让她一分钱没赚到,还到搭一笔钱。
后来,她也不找活干了,把自己弄的脏兮兮臭烘烘的,四处流浪,靠捡垃圾,捡破烂度日。
有一日,她竟然意外的看到了同样在捡垃圾吃的唐勇。
于是,一人行,变成了二人行。
兜兜转转,两个人竟然还在一起了。
只是,这辈子的他们,身无分文,一无所有,一辈子也只能做个乞丐,做人人鄙夷的最底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