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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h1>五十二各展雄风</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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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问这样奇怪的问题,歌琳略感好奇,斜挑秀眉:“之前怎么可能注意你,我都很少去药帐那边。”

“对啊,在那之前,我不过是个药奴之子,就算你来药帐,也不会多看我一眼。”

“我就没怎么去过药帐那边,生病时自有医官来诊脉,有仆役去拿药。”

“可是你来过药帐一次。你还记得吗?就是你母亲生病那年,你亲自来药帐给你母亲取药。那时我就在偷偷看你,你泪眼婆娑,楚楚可怜,美丽得让人心疼。”

“啊……”她碧眸中终于闪烁出笑意,“坏蛋,原来你那时就开始打我的主意了。”

“哼!”他也笑起来,露出洁白闪耀的牙齿,“我比那更早就开始打你的主意了。”

“什么时候?”

“大约你才七八岁的时候。”

“啊?我七八岁的时候,你怎么有机会见到我?”

“是啊,我这种身份,哪有机会去可汗金帐周围。不过,我见到你,不是在部落里。你可能不记得了,那时我们部落迁到查卡山一带。”

“那时我太小了呀,不太记得了……”

“嗯,那天我很早就出发,远远离开部落的草场,跑到查卡山去等师父。师父和我约好的是晚上,但我提前到了,在山上练武功、背汉语,怕师父晚上考我。然后就听到马蹄声由远而近,我爬到山石上一看,天啦,你猜我看到什么?”

“什么?”歌琳的绿眸绽放好奇的光彩。

“当时斜阳向晚,血红的夕照铺满沙原。一骑马从荒漠尽头飞驰而来,扬起阵阵黄沙,沙尘中,马上的女子一头白金色的长发飞扬着,那一缕缕金色的卷发几乎长至马背,在斜阳下闪耀着夺目的光彩……”

“那是我娘!我娘是鄯善人,有一头金发,我都没遗传到她的发色!”歌琳喊起来,碧眸里有泪光。

“是的,等那马匹近了,我才发现,那金发女子身前抱着一个小小的孩子。等她们下了马,在山下歇息,我倒吸一口凉气那年轻女子好美!金发碧眼,皮肤雪白,容光照人,几乎让我睁不开眼。”

“是的,娘亲很美,我记得……”眼泪映着烛光,从歌琳粉腮边无声地滑落,“你说的这事,我有点印象,那天好像是娘亲和父汗生气,带着我骑马出走……”

奕六韩半蹲半跪在她脚下,伸出手来,让她的泪水落在掌心:“小歌,那可能是我第一次见到你。我知道部落里有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可是那之前,只能远远地看着你的仪仗过去。”

她叹息一声,伸手摸摸他剃光的头顶。

烛火在他眼里跳动,漾出回忆的光辉:“当那女子把怀里的孩子放在地上,我就想,世上还有比那小女孩更美的吗?

你跟母亲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发色不同。

你是那样玉雪可爱,皮肤那样白,眼睛绿得像翡翠一样。

你们母女俩站在夕阳下,仿佛是天地间最耀眼的光芒。

后来你母亲坐下来,将脸埋在手掌里哭,你一个人被晾在一边。当时我脑海里闪过一念:把你偷走!”

“啊?!”歌琳叫起来,碧眼里不禁泛起了丝丝甜蜜,“那你为什么不偷?”

“后来你父汗带着侍卫来接你们母女,我知道了你们的身份。”他眼中的深情,渐渐浓得化不开,“小歌,你知道吗?从那之后,我就忘不了你了。成天丢了魂一样跑到金帐附近晃荡,不知被我阿娘骂了多少次。

而且自那之后,我就拼了命地练武,心里总有一种隐秘的渴望,练就一身本领,将来如果能被可汗所用,就可以经常见到你。

我没想过能得到你,那时的我,只想着能常常看到你,能听到你动人的声音,能呼吸你周围的气息,就已足够。”

奕六韩这段话,其实半真半假,查卡山那一面,歌琳只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奕六韩根本不可能从那时就对她念念不忘。

要说念念不忘,其实是对她母亲念念不忘。那时奕六韩十五岁,正是男孩子血性方刚时,无数次自渎,脑海里想的都是歌琳美丽的母亲。

因此,查卡山遇到她们母女之事,他从没对歌琳说过。今日这番表白,是他一路上想好的,将回忆精心篡改而成。

奕六韩对歌琳生出情愫,那是歌琳长大之后的事了。大约就是歌琳母亲生病那年,歌琳来到药帐,他才发现,当年那个玉雪可爱的小女孩,已经出落成高挑美艳的少女了,风姿不输于她母亲当年。

他对她的深情倒是不假,只是不像他说的那么久远。

说到此处,他观察她的神情,知道她已被打动,便捧起她的手,放在唇边,从她每一根指尖吻到指腹。

她被他吻得发痒,咯咯娇笑着抽回手。

他重新将她的手握在掌心,继续说下去:“小歌,如果没有我师父传授武功,我就不可能得到你,我们就没有今天。师恩深重,我何以为报?

小歌,我不能给小湄我的心,因为我的心只属于你,可是给她一个正妻的虚名,是我唯一能做到的,也是我答应师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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