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的正、坐的直的人异类生命是无惧别人翻旧账的,越是心虚越是逃避调查,而“买家”都躲到地下居住了这得有多心虚啊!
同为异类生命,白莹可以成为sp的高级专员享受最高级别公务猿待遇,足见她是没什么黑料的、甚至说是另类相对妖魔鬼怪而言的、积极向上的。
而这位不知历经了几个朝代的“买家”,空有一身强大的修为却不敢让它承认自己怂是断然不可能的轻易外出露面,宅在这座地宫里潜心修炼、生活,实在闲的无事就靠一些小爱好打时间。而收藏百年级异类生命的尸体正是他赖以解闷的“小爱好”。
只是就目前看来,这个“小爱好”似乎引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想来也是,任何一只百年级异类生命都能对人民群众造成巨大威胁,若是有某只位知身份的异类生命出现在人类世界,立马就会引起sp的高度重视。即便是死的,也不能掉以轻心。
有道是“只有死掉的毛熊才是好毛熊”,死掉的妖魔鬼怪却依旧谈不上“好”,即便它们死了,只要尚有尸身留存于世,依旧会对人类产生威胁。
就比如说一只精怪,死后留下了尸体,“不法分子”得到这具尸体后,将其炼制成了傀儡、僵尸,拿去祸害群众这个锅该谁背?自然是“不法分子”了。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把因果分得这么明确的,有些人就会说:都怪那只精怪,要不是它留下了尸体,也不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导致一系列的灾难!它怎么能这么自私呢?明知道自己要死了,直接把自己火化了得了嘛!呸,害人精!
精怪:???我特么这关我什么事?合着我都死了,还得背锅、背上永世不得生的恶毒诅咒!你们一个个就会喷我,咋不去喷罪魁祸呢?
让这些人去喷罪魁祸?他们当然不敢了:毕竟对方还活着不是?要是因此触怒它他她,咱可就倒霉了。倒是那只精怪,反正早就死了,也不怕来报复咱,尽管喷就完事了!
当然,要是那“不法分子”伏诛了,那就另当别论了。这些人就会以“受委屈已久但无可奈何的受害者”形象出现,对其进行一场由内而外的全面鞭尸至于精怪,哈?那是什么玩意?你说我之前怎么怎么喷它了,不可以么?我莫非还得向它道歉不成?
总之,即使是已死的妖魔鬼怪也不会让人们安心的,只要尸体还残留于世,总能找到各种作妖的机会。
那么,能否因此就开展统一的“火葬集中整治活动”来防患于未然?从理论上来说是行得通的,无非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精力、财力、生命力且事后要面临与异类生命关系全面恶化、火化不彻底引反弹、挖出很多隐居“大佬”的洞府导致其含怒出手等后果。
与其说这样搞治标不治本,倒不如说是“标本都不治”。单纯计算折损就亏到姥姥家了,更何况很多东西是无价的、不能转化成经济数据来看比如专员们的生命。所以,这样的行动也就注定停留在异想天开的层面了。
这种事换成人类的“强行火葬”社会问题来看就很清楚了:为了推行政策,很多地方在乡下强制实行火葬,结果搞得天怒人怨异类生命不是人类,在丧葬方面普遍没有人类社会这么重视,但强制开挖它们“祖坟”的话,多少会起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