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之后。
高欢腰悬绣春刀,身着锦衣卫武备常服,默默的来到沈如霜的面前,装模作样的环顾了一周,见官道上已经恢复了秩序井然的模样,遂满脸关切的看向沈如霜,道:“刚刚在城外遇到春桃,她说有贼人冒犯夫人,如今贼人何在?”
沈如霜已经恢复了一脸淡定的模样,闻言默默的在高欢的身上打量了一番,见他身材欣长,剑眉朗目,举手投足间隐隐透着阳刚劲和书卷气,一身武器装备更是给人威风凛凛之感。
然而在她的固有印象里,高欢仅是一名极具才气的诗人、才子,但从未听说他会武功,如今见他穿着一身锦衣卫的衣服,反倒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刚刚幸得一位壮士出手相救,贼人已被击退,咱们还是早些回府吧,以免爹娘担心。”沈如霜淡淡的说道。
“好。”
高欢点了点头,跳上马车,亲自驾车向城内行去。
当高欢驾着马车出现在沈府门前时,家主沈延带着妻子苗氏及一众家眷早已在此等候多时,见沈如霜平安归来,沈延才终于将一颗悬着的心给放回到了肚子里。
苗氏上前对女儿嘘寒问暖了几句,却见高欢被众人晾在了一边,于是拉起高欢的手,关心道:“可曾受伤?”
“不曾受伤。”
高欢笑呵呵的摇了摇头。
高欢通过本主的记忆得知整个沈府,真正关心自己的也只有苗氏一人而已,其他人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大多都受到了沈延的影响。
为人厚道一些的,将他视作空气,爱搭不理。
为人市侩一些的,则在沈延的授意之下,经常对他恶语相向。
正当此时。
迎面走来的一位翩翩佳公子。
来人名叫郭聪,乃是沈如霜青梅竹马的表哥。
此人文武双全,在京中小有名气,刚刚十分殷勤的向沈如霜询问了一番贼人的情况之后,见她并无大碍,便又十分热情的上前挽住高欢的手臂,关心道:“城武,多日不见,别来无恙乎?”
城武是高欢的表字。
“数日前听闻你因不慎落水而陷入昏迷,为兄甚为担心,如今病情可大好了?”
高欢迎着郭聪的目光与之对视,笑道:“有劳兄长挂怀,我这不是已经站在您的面前了吗?”
“甚好,甚好!”
郭聪大喜,遂反复叮嘱道:“虽已大好,但也丝毫马虎不得,定要时常请郎中诊脉才好。”
高欢默默地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高欢通过本主的记忆,大致回忆了一下本主与这位表哥的过往。
当高欢初见郭聪时,便被对方这股热情劲儿给吓了一跳,在眼下这个几乎全员恶人的沈府里,只有岳母苗氏是真心待自己好,然而面前这位表哥竟然冒着得罪沈延的风险,这般交好自己,他的举动似乎有些不合常理。
“郭聪与如霜自幼青梅竹马,按理说他与我应该是情敌关系,可他为何却一反常态对我这般热情呢?难道只是为了让我对如霜好一些吗?这未免有些多此一举,因为这种事情根本轮不着他一个外人来瞎操心,这...”
高欢偷瞄了郭聪一眼,旋即微眯起双眼,暗道:“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高欢在出手营救沈如霜时,刻意经过一番乔装打扮,而究其原因便是他不想提前暴露自身的实力,以免打草惊蛇。
在揪出将自己推入水中的罪魁祸首之前,高欢决定先隐藏自身的实力,躲在暗中蛰伏起来,以静制动。
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不败战神陈浩南的名字经常会不自觉的浮现在沈如霜的脑海里。
“那位武功高强且风度翩翩的公子究竟是何许人也?”
“救人性命却不图回报,此等品性高节之士当真世所罕有。”
虽然沈如霜知道这么做不对,但她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总会不自觉的想起不败战神陈浩南的事情。
高欢住在沈如霜隔壁的一处小院里,三日以来,他也只与沈如霜说了不到三句话。
沈如霜说道:“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等好诗,当真世间罕有。”
这句话却是将高欢给问懵了,随后他旁敲侧击的询问了沈如霜的贴身侍女春桃,最后得出结论,原来在这个平行世界里,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似李白、杜甫、苏轼这等诗词大家。
面对犯了花痴病的沈如霜,高欢也只是象征性的随口敷衍了一句:“好诗,好诗。”
见高欢意兴阑珊的样子,沈如霜也很识趣的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二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在面对对方的时候,却是尴尬的能用脚趾抠出一套三室一厅来,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天,幸而衙门里有公差,需要高欢出一趟远门,自此他才从无比尴尬的生活中解脱了出来。
高欢接到的任务是:带人前往福州调解青城派与福威镖局之间的纷争,并顺便去调查一下辟邪剑谱的下落。
七日后。
高欢与同为总旗的江湖海率领手下小旗、校尉、力士等十余人,并一位年轻东厂宦官抵达福州。
待高欢等人行至福州城北门外时,却是遭到了城门校尉的阻拦。
城门校尉穿着一身明亮的甲胄,颐指气使的抬手指向高欢一行,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命令道:“门前下马,接受盘查。”
城门校尉话音刚落,不等高欢开口,便见小旗余庆高举马鞭,抬手便在城门校尉的右侧脸颊狠狠地抽了一鞭。
伴随着一声惨叫,城门校尉的脸上亦随之出现了一条宛如小蛇般的鞭痕。
不等城门校尉发作之际,余庆便从腰间解下腰牌,拿在城门校尉的眼前晃了晃,道:“锦衣卫办案,无关人等速速回避,否则休怪老子对你不客气。”
城门校尉闻言,顿时被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目不转睛的在余庆的腰牌上打量了一番,确认了余庆等人的身份之后,他一脸郁闷的侧过身子,主动为高欢一行让开道路,暗骂道:“妈的,这顿打算是白挨了。”
锦衣卫外出办案,大多穿的都是武备常服,很少有人穿飞鱼服外出,因为飞鱼服是皇帝赐服,大多都被供在家中,除了上朝亦或是祭祀等重大事件之外,没人会穿着飞鱼服满大街乱逛,那样会被视为对皇帝大不敬,下场简直不要太惨。
一段小插曲过后,高欢一行仍旧选择骑马进入福州城。
一路行来,望着随处可见的江湖人士,高欢不禁皱了皱眉,道:“不过区区辟邪剑谱而已,至于他们这般兴师动众吗?”
余庆闻言,笑呵呵的打马来到高欢的身边,拍马屁道:“大人武功盖世,自然瞧不上那辟邪剑谱。然而对于混迹在江湖中的那些臭鱼烂虾而言,辟邪剑谱无异于无上至宝啊。”
“呵...”
余庆话音落后,总旗江湖海与小旗吴福同时发出一声冷笑,江湖海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道:“余庆,你的节操呢?”
余庆一脸尴尬的讪笑一声,默默地低下头,不再说话。
高欢诗才天纵,但不通武艺,这在锦衣卫中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而余庆这马屁拍的,属实有点丧良心。
高欢对众人的态度不甚在意,想到辟邪剑谱开篇那八个大字,他却是玩味一笑,侧头看向余庆,道:“若是让你用一生的幸福来换取习得辟邪剑谱上的剑法,你可愿意?”
余庆满脸不解的皱了皱眉,道:“大人所言何意?卑职实在有些听不懂,还请大人为我等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