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摸了摸背上的伤口,已经结疤了,不涉及内脏、神经的伤势,以他身体的自愈能力,很快就能恢复。
简单地消毒上药之后,霍姆斯就不再去管这处伤口,它不会影响他的行动,而且短时间内就会愈合。
“猎狐”给他的感觉很怪,如果说他是超凡者,那实在是弱了一点,霍姆斯感觉自己刚服用猎人魔药的时候都比他强很多,但能够骗过霍姆斯的五感从背后发起偷袭还成功地击伤他,也不是普通人能办得到的。
“半个超凡者?还是有什么别的可能?”
稍微想了想,霍姆斯决定放弃,在没有足够的前置神秘学知识下,这些问题对他来说不可能有答案。
相比起已死去的“猎狐”,他更关心的还是手里的这把匕首。
经过一番测试后,霍姆斯开始评价这把特殊的武器。
“非常锋利,比一般的精铁匕首还要锋利很多,而且它好像对我的体质也有一定的加成,主要是强化了视力,看得更清楚,而且黑暗中视物的能力大幅提升,似乎对速度也有一定的提升,但效果不明显。”
这是一把极强的武器,如果是在黑暗环境下,这把匕首对霍姆斯的强化非常有效。
“不过……”
霍姆斯拿起匕首挥舞了起来,大半个小时后,他身上的衣物已经全部都被汗水打湿。
“哈……哈……”
大口喘着气,霍姆斯把匕首丢到一旁。
“拿着这东西,耐力变差了好多,如果是高强度的搏杀,可能只要五分钟就会因为力竭而状态慢慢下滑,一般强度的战斗也只能支撑半个小时左右,换了平常我能打两个小时不休息。”
休息了一会儿,找了个适配的刀鞘,把匕首插入刀鞘中放在手边,静坐了一会儿。
“不拿着使用的话,好像没什么影响。
正好,之前锁定了一个威胁不大的敌人还没来得及动手,可以试试这把匕首。”
初步确定了匕首的情况后,霍姆斯放下了匕首,躺到了旁边的木榻上,快速睡去。
……
第二日,中午。
霍姆斯一身猎装走入一间格外宽敞的大厅里,手上还提着一颗脑袋,引来了许多人的目光。
他并不在意其他人的眼光,把脑袋丢到柜台上:““鬣狗”的头,交任务。”
雇佣兵大厅里的人多数都看向了他,“鬣狗”可是出了名地善于逃命,竟然死了?一些老佣兵看了看霍姆斯的脸,扭过了脑袋继续喝酒。
柜台后的壮汉叼着一根粗制滥造的雪茄猛吸了一口,从柜台里掏出一把钞票,点了点,取出十几张递给了霍姆斯。
霍姆斯点了一下,七十五磅,不多不少。
把面值十磅的大钞收进皮夹子里,他递回五磅,又把自己插在腰间的两把左轮放到柜台上。
“老规矩,份量再足点儿,枪帮忙保养一下,用最好的油。多余的……”
霍姆斯抬了抬手:
“请在座的喝一杯。”
“哦,该死,多谢你的慷慨,猎手。”
一个袒胸露乳的胖子哈哈大笑,霍姆斯也点了点头回应。
柜台后咬着雪茄的壮汉也大笑了两声,他的笑声十分低沉,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脖子上有一道巨大的伤疤。
“枪两天后来取,真不给自己来一杯烈的?”
他把人头挂到旁边的一个架子上,把两把枪放到旁边的柜子里,吸了一口雪茄,悠闲地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