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三十年前的一个秋天,正值秋收,稻谷金黄翻滚如浪。
起先是一位老农发现了自家耕地的老牛不见了,在找寻了两三个日夜后,在祁龙山后腰的一个偏僻山洞内找到了老牛的尸体。
那个年代一头耕牛对于农户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可以这么说,家里的男人可以死,但耕牛不能死。
无数放牛娃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要起早摸黑去放牛,只为老牛吃饱,倘若回来的时候,牛的肚子不是鼓的,娃子多半要挨骂。
在那个农以耕为天的年代,一头耕牛意味着一家老小活命的生计。
而现在这生计不明不白死在了这个偏僻的山洞,老农当时就没忍住,直接哭了出来。
老农叫富盛,一名从北朝鲜活过来的老兵,三十多年的面朝黄土背朝天把他全身上下换了一遍,皮肤黢黑,褶皱如同老树的年轮在脸上滚了一圈又一圈,他已经年纪很大了,但并不意味着拿不动枪。
他最开始怀疑的是村里那个和他不对付的屠户,这头五大三粗“肥猪”一直惦记着他宅子后面的那十几亩水田,为了这个目的,做出这等肮脏事不稀奇。
后来……
“后来惨案发生了……”黄廉宏在电话那头长叹口气。
黄廉宏说不出话来了,像是在强忍悲痛。
路明非拽紧拳头,心中燃起一团火!
“当时警务人员赶到的时候,那个老农提着他的猎枪,疯了似的,对着天空疯狂开火……”
名叫富盛的老农当然不是罪魁祸首。
他只是疯掉了。
“没人能从他嘴中了解到发生了什么,他只是一个劲地重复两个字,黄金,黄金!”
当时这件事被上报后,引起了高度重视,一个侦查连被派了过来。
随着调查逐渐深入,他们也发现了那头死在山洞里的老牛。
然而这些消息刚刚传递出去,整个调查小队突兀地消失了,像是掉进了黑洞,在某个瞬间,集体失联。
侦查连的指挥官霎那间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异空间,或者说是尼伯龙根,只有龙王级别的才能掌握的伟力。
黄廉宏像是在吸烟,缓了好几秒,才继续道:“我们在龙王的老巢,在祂的国度,杀死了一只已经恢复到巅峰的次代种!”
初代种是四大君主级别的存在,次代种也叫二代种,则是君王下的猛将,也被称为龙王,其实二代种及以上都可以叫做龙王,不过为了详细区分等级,由上到下依次为黑白双王,四大君主,龙王,三代种……(本书就这么划分啦。)
“按理来说,一头从坟墓里复苏的次代种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就恢复到巅峰状态,毫无疑问,这里面是有猫腻的……”
“是世家!”路明非忍不住插话道:“他们暗中扶持着那些死灰复燃的混血种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寻找龙,研究龙,但他们绝不是为了杀掉龙,而是为了成为龙,这次的惨案就是他们一手促成的!”
“是啊……”黄廉宏长吐口气:“后来的调查之中,我们终于弄明白那些鲜血都去哪了,在那头次代种身上啊……祂从盛大的血祭中苏醒,饱饮人血,用其中富足的生命力,让龙骨上滋生出血肉……”
其实在龙的眼中,猪马牛羊和人类的鲜血并无两样,但那些人尝试过杀牛之后,发现还是人更好杀一点……
“真是丧心病狂啊!他们匍匐在地,甘愿为奴,甚至不惧炮火,向阵地发起悍不畏死的冲锋……我们抓了几个俘虏,是怕死的,毕竟不怕死的都死了,从中问出了一些事情。”
“我们从未想过这些隐忍蛰伏在地下的臭虫会和混血种世家联系起来,毕竟当年的肃清扫荡他们是站在我们这一方的,甚至出了不少人力物力,但现在看来,蜂蜜背后都藏着螫针啊。”
路明非情不自禁又点了支烟,正好“下酒”。
“然后让我们更没想到的事情再一次发生了,就在我们刚刚屠龙成功还没来得及庆祝的时候,无数双明亮炽热的黄金瞳在黑暗中亮了起来,他们漫山遍野,到处都是。”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有人要做渔翁。
“里面有王家的人,何家的人,孟家的人……当初援助我们十分衷心可靠的混血种十八世家来了十二个!”
“那可真是地狱……”黄廉宏看向落地窗外的灯火通明,怔怔出神:“更让我们绝望的是,秘党的人也倾巢而出了!”
黄廉宏其实并没有参加过那次行动,三十年前他才十几岁,只是名初中生,他代入的是当时那位传奇的视角。
封龙西,郑洲虎的视角。
“一头次代种的尸体为什么会叫所有人都拼命呢,当时郑将军想不明白,直到有人在次代种的心脏中找到了一枚龙卵,连一头次代种也要放在心间,拼死守护的东西,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那一双双癫狂贪婪的黄金瞳已经丧失理智,在损失惨重的情况下,是否要让出这具龙尸保存现有的力量和残存人员的生命安全是当时的指挥官郑洲虎需要权衡的事。
但很快他就不用权衡了,因为一道愤怒的枪声替他做了回答。
他们这一方,有人开枪了,开枪的人穿着黄黑色的汗衫,那如老农一般的双手上全是老茧,这位头发花白的老农愤怒的,发出不似人的哀嚎,仔细听,那是四个字,血债血偿!
富盛向着如潮水般的黄金瞳发起了冲锋。
为了他的孙女,更为了祁龙村上下!
就像很多年前春风吹皱鸭绿江的春水,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