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敌营烧了,充当坐标。”
“两司各出一局人马直接走大路拔营,其他部以旗为基础,不要距离太远,对贼寇追击,尽可能杀伤敌寇,盯着主力打!”
“注意军阵,保全自己与队友,天亮时统一回主路,与两局人马汇合!”
一众人领命。
相较于贼寇,西安营的将士吃的相对较好,夜盲症的情况也会小一些。
而且江越特地把开战时间选择在后半夜,一方面是因为这个时候即将出现微光,方便作战,减少被埋伏的可能。
另一方面则是回复过精神的西安营将士可以直接拔营,尽可能不妨碍追击。
让这些人携带火炮先走,总比江越等人带着火炮追击
现在流寇已乱,胆子已经吓破,追杀即屠杀,江越不想放弃机会。
这样的情况在西安营训练时就有过练习,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人员开始密集移动,火枪的声音不断在林间响起,前面的人疯狂逃窜,后面的人死命追赶。
流贼们不是没想过回头与江越等人再战。
但崩溃是一种恶习,古代军事便是如此,溃败是止不住的。
就算这群人的首领再有怒气,也只能跟着一众人逃亡。
接近两个时辰的追击,效果并不是很好。
原因很简单。
这帮贼寇很快就丢到了手里所有能扔的东西,身上的战甲都随手丢弃在路边。
负重低,逃亡起来自然方便。
而且就往林间穿梭,追的哪有跑的方向清晰。
负重不同,哪怕西安营的士卒们在过去吃的饱,体力养的足,依旧免不了慢慢被拉开距离。
天亮时分,一众人终于退去,离开山林间,回到大路上与车队汇合。
这一战,江越直接将面前流贼打散,死亡者不计其数,丢盔卸甲。
不能用的东西都已经被江越烧干净,粮食和兵器则被带到自家的轴重营中。
然后,继续追。
对方逃亡的方向很明确,这是江越遇到的第一伙贼寇,也是现阶段他唯一的敌人。
不管是找机会俘虏对方,还是杀光他们以证军功,这都是现阶段江越唯一能做的事。
…………
霍家屯。
山林间,一少年手持猎弓,一箭朝着一片树林间射去。
箭进丛中,一抹鲜血很快流出。
少年大喜,钻入丛中,很快拿出一只兔子。
身后另一少年走来,眼神中充斥着羡慕:“三娃,你抓到兔子了!”
三娃一手拿着兔子,一边摸着后脑勺,笑道:“运气好,运气好。”
多年灾荒,灾民们早就进山搜过粮食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山被吃空了。
猎人这个职业在如今的秦地已经相当稀少,山里既然已经混不到饭吃,成年人自然不会再把时间浪费在其中。
唯有三娃这样的少童,在做不了重农活的情况下,才会把打猎充作自己的一项事业,徘徊在早已空荡的山林间。
三娃的目光死死盯着面前的兔子。
他想到了前些日子找到小溪,勉强做水利开荒的阿爹。
想到了已经好几个日夜没有好好休息,只为早日盼得一点收成的娘。
还想到刚刚和姐夫一起回来,怀有身孕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