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坐骑问题解决了(1 / 2)乌鸦托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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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无名刚刚出发前往利耶尼亚时。

史东薇尔城内,葛瑞克的背上有多了一根新鲜的手臂。

他开始享受这龙头的力量,故意放一些褪色者到他的庭院,再以龙的力量杀死他们。

但感受着褪色者强者带来的力量,葛瑞克却并没那么满意。

自从有了龙头,他对力量的追求反而更高了。

而拥有了力量,他也就更加不愿意等待,欲要将自己的敌人除之而后快。

他说得当然不是女武神,是指胆敢欺骗自己,杀了手下的大树守卫,还从他手中逃脱的两人。

无名和涅斐丽。

从那封信中,他得知无名是一个商队的头领,而从梵雷的情报中,他更是知道对方的大本营就在艾蕾教堂。

他大树守卫巡逻的地方。

想到这些人在大树守卫的地盘耀武扬威,已经获得力量的葛瑞克便更加怒不可遏。

但赐予了他这力量的梵雷却阻止了他,不允许他出兵讨伐艾蕾教堂。

梵雷语气柔和:

“大人,帕奇老店正是蓬勃发展的时期,我们还需要耐心等待。”

“为什么要等他们发展壮大?”葛瑞克不爽。

“帕奇老店是专门为褪色者服务的商店。”梵雷说,“他们甚至打起来新圆桌的旗号,希望获得褪色者们的青睐。”

“新圆桌。”葛瑞克嗤之以鼻。

最初的圆桌可是由他的先祖为首领导的组织。葛瑞克别的不行,家世血统第一,这也是他荣誉感的主要来源。

听到一个商队居然胆敢冠以圆桌之名,他就更加恨得牙痒痒。

梵雷微笑:

“当然,很不自量力,不知斤两。但是他们确实有吸引褪色者的本事。”

“那就更应该快点剿灭。”葛瑞克说。

“诶,您不必那么急躁。”梵雷说,“想想看,等褪色者们聚集得足够多,再去一网打尽,您不就可以收获足够多的接肢仪式祭品。”

梵雷点评着葛瑞克那一个个放褪色者前来的钓鱼行为:

“一个个钓,哪有直接上渔网来得快呢。”

葛瑞克有些犹豫。

他一个个放褪色者进来,那当然还是因为怕人多了他打不过。真要让艾蕾教堂做大,聚集了足够多的褪色者,他不就打不赢了。

毕竟褪色者大都是战士的后裔,那些都是跟着他的先祖打天下的战士。

所以葛瑞克才喜欢接褪色者的肢体。

他对褪色者是又崇拜,又鄙夷,鄙夷他们的褪色,崇拜他们的强大。

矛盾的心理构建起他扭曲的身体。

梵雷瞥了一眼阴晴不定的葛瑞克:

“请您放心,届时我们血王朝自然会站在您的一边,也会提供帮助的。还是说……您即使在血君王的帮助下,也没有信心击败一个商队?”

葛瑞克脸色突然绷起来,装作威严的模样。

梵雷继续说:

“啊,那是我疏忽了,如果是这样,那您便尽快出兵讨伐吧。将威胁扼杀在摇篮里,不失为一种智举。”

梵雷笑眯眯得看着葛瑞克:

“想必您一定可以胜过一个摇篮中的婴儿。”

葛瑞克咳嗽一声:

“你说得很对,朕就多给他们一些时间,到时候一网打尽,让那些褪色者都变成朕的力量。”

梵雷躬身:

“您真是有为王者的气量啊。”

听了梵雷的恭维,葛瑞克鼻子都翘起来。

梵雷继续说:

“其实您也不必毫无行动,宁姆格福的各公国的王公贵族、各城堡的城主都有自己的亲兵力量,您现在就可以开始派人鼓动他们,让他们为出征做好准备,准备好士兵、粮草和武器。”

“对对对,你提醒我了。”葛瑞克点头,“我要派我的人去控制住他们的军队,到时候一起攻打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小商队。”

想着自己指挥一支大军,浩浩荡荡碾压过敌人的场景,葛瑞克兴奋得背上的手都开始不知所措的摆动。

打不过女武神还打不过你?

葛瑞克准备从一个小小商队身上找回自己身为碎片君王的尊严。

也没想过这样的举动本身有多丢人现眼。

“那么我就祝您顺利了,祝您再次在宁姆格福展现黄金君王的威严。”梵雷躬身退下。

他手上捏着一枚画着环形流心图文的勋章,将自己传送回艾蕾教堂。

梵雷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在艾蕾教堂物色新的褪色者,让他们成为血指,成为血王朝的骑士。

待到时机成熟,艾蕾教堂会成为一个屠宰场,那也是血指们浴血重生的好机会。

梵雷带着愉悦,注视着每一个褪色者。

运气好的话,无名那个厉害的家伙甚至来不及从利耶尼亚回来。

迎接他的只会是鲜血与遍地的蔷薇。

========

一个半月后。

无名和托普斯正在前往宁姆格福。

“可惜被赶出来了,忘了问布莱泽哪里有龙。”无名无不遗憾地说。

他还想问那位半神借用一下铁匠,可听说那叫蕾娜的半神手下根本没多少力量,也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他问普托斯:“你知道哪里有龙吗?”

托普斯回答:

“湖区中央应该有,但我不清楚。龙是强大的物种,我平常不会接触它们。”

“您问龙做什么?”托普斯好奇。

无名于是开始大吐苦水,开始讲述自己无法骑上马,兽类被它骑上总会受惊并且伺机逃离的窘境。

“我要是有坐骑,现在我们就不用这么苦哈哈地徒步回去了。”无名总结。

“如果您只是想找代步工具,那不需要找龙啊。”托普斯说,“只需要不接触马匹就好了。”

无名愣:“对哦,我怎么没想到。”

一直以来无名看别的褪色者骑马,都是骑在马背上,纵横如风,有气度,有速度。

但是气度和速度又不是只能在马背上体现,他完全可以坐在马车上嘛。

而且那样更有气度,速度也不会慢多少,顶多就是没那么灵活。

无名想像自己安坐在黄金雕饰的豪华马车上,居高临下,睥睨群雄的样子,满意地笑出声。

“你果然是天才魔法师。”无名抱着托普斯的光头猛搓,“天才天才天才天才……”

托普斯露出尴尬的笑容,为了防止头皮被无名搓掉,立刻转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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