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校尉又吓得跪了下去,惶恐道:“下官不知……”
“无妨,不用动不动就下跪,我本就是个山野粗人,得陛下恩遇看重,方才成了诸侯的。”
李欢面无表情的拔出三根箭矢,可还不等他把这人的伤口烫焦止血,这人忽然脑袋一歪,彻底没了动静。
边上的军卒忙道:“君侯,没气了……”
李欢看着这人后腰眼儿上渗血的血洞,默然的用烧红的刀子烫糊伤口止血,一声不响的走向下一个人。
这个人被匈奴人的弯刀砍到了肚子,但却没有立刻死掉,现在还能满眼哀求的看着李欢,一双手死死地捂着自己的肚子。
因为只要一挪开手,这人的肠子就会划出来。
命大得李欢都感觉头皮发麻。
“把缝补衣服的针线取来,丢进沸水里煮一会儿。”
李欢转头低声和边上的城门校尉吩咐了一声,这人赶忙转身出去。
“君侯……君侯,小人还能活吗?”
李欢笑着说:“别的人不一定能活,但是你一定能活。”
这个人听到李欢的话,绝望的眼睛里,立刻就闪动着光芒。
李欢蹲下身,告诉他:“等会我会有针线把你的肚皮封起来,就像是衣服破了,然后用针线缝起来,你只要能咬牙忍住疼,就可以活!”
“君侯屈尊降贵救小人这样的粗人,不管多疼,小人都一定会坚持的。”
城门校尉用清水煮着针线,听到李欢的这句话后,头皮炸麻,手一抖差点把水锅都推翻了。
“滚出去。”
霍去病不知什么时候到了边上,低声骂了一句。
城门校尉都不敢抬头看什么,低着头就快步退了出去。
手术开始了,毫无任何麻醉。
这人死死的咬着牙,额头上黄豆大小的汗珠,一个接着一个往下掉,眼睛突出,眼角都要裂开一样,分不清楚是汗水,还是眼泪的往下滑。
一双手,被两个身材魁梧粗大的军卒死死的按着,那暴起的青筋,伴随着他痛苦的呻吟,不断地扭曲,宛若皮肤底下,有青色的虫在蠕动翻滚。
霍去病都有些看不下去,抓了一根白蜡杆子,让这人咬在嘴里。
血混着低嚎的口水唾沫,顺着他嘴角边上往下流。
霍去病本以为自己的胆子已经大破天,可是看着李欢面无表情的人在肚皮上穿针引线,对于那些突出的肉皮,竟然直接用沸水煮过的剪子,咔咔就给剪掉后,他心中忽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责骂那个城门校尉。
可哪怕到了这个时候,这个人已经没有被疼的昏死过去。
李欢敷上捣乱了的三七,包扎好了后,看着这人猩红狰狞的眼睛:
“看得清楚我吗?”
这个人想张嘴说话,但是牙齿已经死死的卡进了白蜡杆子里。
李欢连忙制止了他说话:“我已经给你缝好了,你只要活下来,我就让你做我的亲随。
我是大汉的关内侯,你做我的亲随,也足可以让你光耀门楣。”
这人立刻激动的点头,似乎感觉肚子上刚刚缝合的伤口,都已经不再疼了一样。
李欢像是不会累一样,走向了下一个伤者。
这个人断了一条腿,同样命大得可怕,流了那么多的血,竟然还能活着被抬回来,这同样是一个生命的奇迹。
李欢看着破碎的碎骨头和狰狞的血肉,也觉得一阵眼晕。
可还是做了止血处理,断掉的腿怎么都接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