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劳伦斯还没有仔细考虑过死的问题,就算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是一个大活人,他觉得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
冲进敌军潮头的一刹那,劳伦斯拔出男爵佩剑,闭着眼睛疯狂挥舞,金铁交鸣的声音不绝于耳。
很快这种金铁交鸣的声音消失!
劳伦斯微微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兴奋大叫。
“我冲过来了!”
第一道屏障,敌军的骑士冲锋部队竟然被他这么稀里湖涂的突破了。
但是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太久,战马洛萨径直冲进了敌军的第二道屏障,是紧随骑士后的步兵潮。
事实证明,古人们所言是正确的,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魏玛共和国依靠双腿的自由民战士们跟神圣拜伦帝国没什么区别,都是妄图来改变命运的,不是来送命的。
遇上想法如出一辙的帝国自由民战士兴许还可以大战三百回合,但是遇上像劳伦斯这样不要命的那就要避其锋芒了。
毕竟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犯不上玩命。
虽然劳伦斯不要命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动因素导致,但效果是一样的。
敌军的自由民战士或避让,或装模作样的用锄头镰刀抡几下。
劳伦斯如入无人之境,一路向前,顺便挥舞着佩剑,胡乱砍伤了几人。
此刻……
他距离敌军统帅的所在地已经不足三十米距离!连敌军统帅那硕大鼻孔中伸出来的几缕鼻毛都能看得清。
“原来打仗这么简单,只要老子狠,就没人敢挡。”
劳伦斯信心大增,继续被迫冲锋。
“保护统帅!”
有人大喊了一声!
敌军统帅两侧一字排开的重甲盾牌骑士立刻上前,形成了一道一人高的屏障,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一样。
那些红色斗篷的术士们将敌军统帅团团围住,开始低着头吟唱。
就在劳伦斯急地抓耳挠腮,以为自己的高光时刻到此为止,要嘎了的时候,意外出现。
盾牌屏障中挪开一条缝隙,一匹高头大马冲了出来。
赫然是敌军统帅本人,手中握着一把长矛,夹在腋下,头盔露出的脸上带着一丝戏谑,嘴角上扬。
作为魏玛共和国的传奇统帅,历经大小无数战斗,一步步从骑士领爬到了大公爵的位置上,绝不能容忍面对一个单枪匹马敌人的时候躲在后面。
这是对他戎马生涯的侮辱。
只有恪守骑士精神,来一场单挑,将对手斩于马下,才能彰显他盛名非虚。
不过……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次预估错了装逼的代价!
变成了他的滑铁卢,将他彻底钉在了耻辱柱上。
当催马冲上去短兵相接的一刹那。
“砰!”
一声巨响。